婆媳之间是否有赡养义务?
11月2日,市民王奶奶致电《安庆晚报》热线:我今年70多岁,有一子一女,女儿家境不好。2013年,我儿子与他人发生债务纠纷后外出打工,至今都未回家。3年来,儿子未支付过赡养费,我多次向儿媳索要,却遭到拒绝。请《安庆晚报》记者帮忙咨询,我儿媳是否有赡养义务?
跑腿记者
付玉
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张金金律师告诉记者,根据《婚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一般情况,儿媳对婆婆没有法律规定的抚养义务。在其儿子、媳妇有共同财产情况下,王奶奶可以通过诉讼,对儿子、媳妇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以此索要赡养费。“由于家事纠纷,从弘扬社会美德和诉讼成本出发,建议王奶奶通过辖区社居委、妇联等机构进行调解,化解家庭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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