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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租赁”微信朋友圈发?注意啦!9月1日起,朋友圈转发要担责

黄山晨刊 2016-09-06 00:00 大字

□ 记者 李小云

随着微信朋友圈的传播速度和影响力越来越强,这“一亩三分地”也被一些商家盯上了。9月2日,市民汪女士微信上收到一条信息,原来有人想“租”她的朋友圈。

朋友圈转一条信息可赚钱?

“大量租用朋友圈,每天任务无限接!需保留至少一天,点赞上10可另计报酬,日收入90—200元……”9月2日,市民汪女士打开微信,页面上弹出这样一条信息。

“听说过租房子、租汽车的,还没听说过租朋友圈的,现在的商家真是无孔不入啊。”汪女士说,对微信朋友圈里的广告,自己是非常反感的,因此,这样的信息自然是不会理会。“朋友圈原本是一个交流感情、连接友谊的地方,没想到现在变成了商业信息狂轰乱炸的商场。”

朋友圈商业广告无处不在

记者看到,这条信息的要求十分简单:只需要将商家发布的广告连文字带图片一起转发到朋友圈,在朋友圈内至少保留一天,就可以获得一定金额的报酬,如果信息被朋友点赞10个以上,还可另计报酬,按照商家的说法,动动手指就可以赚钱。

记者在汪女士的朋友圈内看到,各类商业广告无处不在,化妆品、日用品、服装、家用电器等广告,随手一刷就能看到。“看多了让人反感,好好的一个朋友圈,变成了商业阵地,如此下去,还能不能好好地交流?有时候真想将一些发广告的朋友屏蔽掉,但总觉得这样做会伤感情,想想还是忍了。”

朋友圈转发广告要担责

“朋友圈内发广告,赚的是钱,损失的可能是友情。为了一点钱抛弃友情,我是不会干的。再者说了,如果发布的广告信息是假的,那我岂不成了帮凶?”9月4日下午,市民黄先生表示。他告诉记者,类似这样的“租赁”朋友圈信息,自己也收到过,但自己认为“并不值”。

“9月1日起,由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今后,在朋友圈内发布广告不再是一发了之,而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此,安徽昌法律师事务所胡军甫律师表示。他告诉记者,该办法规定,商家发布软文、商业活动信息、网络广告等都将视为互联网广告,需要标明“广告”,在粉丝经济中,网红、明星的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发布商业广告,也要显著标明“广告”,而个人在微信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平台中转发广告帖,也要承担广告发布者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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