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资产处置暨公开竞价公告

山东法制报 2021-05-17 11:27 大字
序号

债务人名称

新泰市永固钢构有限公司本金4949918.58

利息823430.44

其他

债权28740.00担保人

泰安市裕新包装容器制造有限公司、臧丙银、王公云

担保物无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新泰市永固钢构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公开竞价,我分公司已于 2021年5月 12 日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amc.com.cn/)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官网(http://www.sdcqjy.com/)发布了公开竞价公告,在首个公告期内只有一名投资者有意向参与竞价该债权并向我分公司缴纳了竞价保证金。现我分公司再次发布公开竞价公告,若本公告期间无其他投资人有明确竞价意愿并按我分公司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的,我分公司拟将上述债权转让给现有意向投资人。

一、公开竞价的时间

公开竞价的时间具体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官网公布为准。

二、竞价标的基本情况

公告清单

基准日:2021年3月20日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孳息)、其他债权,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三、交易条件

要求竞买人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四、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五、竞价手续的办理

有意参与竞价者请于公告期限截止日 16:00时前,了解拟转让债权的基本情况,并交纳竞价保证金250 万元到指定账户,并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官网提出受让登记申请。竞价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对本次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到期日2日前提出。

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我公司有权自行撤销本次公开竞价或按照实际情况调整本次公开竞价时间。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女士、董女士

联系电话:0531-86059741、86059766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三路 89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1年5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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