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超市一分公司所售鳊鱼上“黑榜” 9批次样品涉农兽药残留、质量指标不合格

安徽商报 2020-11-20 00:42 大字

本报讯(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陶伟) 11月19日,记者从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期,该局组织抽检蜂产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4类食品28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71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农兽药残留、质量指标等问题。

这次抽检中,两款蜂蜜产品抽检不合格项目均为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涉及产品为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新晶弘超市销售的、标称安徽博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马鞍山)生产的蜂蜜(油菜蜜),六安市霍山县绿谷生态超市东郡小区店销售的、标称六安市绿植源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紫云英蜂蜜。

另外,两款鳊鱼同是因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上了“黑榜”。它们的销售方来自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北城世纪城分公司和广德市南城农贸市场161号商铺(李秀斌)。

涉及到合肥的不合格抽检产品样品还有:合肥市包河区爱之鑫日用百货商行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合肥永晟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销售的土鸡蛋,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合肥市包河区家润多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马鞍山、六安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合肥、六安、芜湖等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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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味美酿造厂

生产的陈醋王不合格

又讯(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陶伟) 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等3类食品8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其中,合肥市味美酿造厂生产的陈醋王,总酸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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