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一男子捅死妻子后自杀未果一审被判无期

新安晚报 2021-06-03 09:15 大字

淮北一男子张某某与妻子争执中,被妻子用刀划伤,随后,夺刀捅刺妻子致其死亡,男子又出门购买农药服下,自杀未果后报警。日前,淮北市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张某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9518.5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某与被害人刘某某系夫妻关系。2020年9月,刘某某起诉离婚,张某某不同意,同年11月15日上午,刘某某在张某某的恳求下撤诉。当日13时许,两人回到位于淮北市相山区的家中,因外出打工等事发生争执,刘某某持刀将张某某右手手指砍伤,张某某从刘某某手中夺下刀,随即连续捅刺刘某某胸腹部十余刀致其死亡,后张某某到本庄一农资部购买农药欲自杀未果,拨打110电话报警。经鉴定,刘某某符合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击胸部致心脏破裂死亡。

另查明,张某某报警称其因家庭矛盾持刀将妻子杀死,民警立即赶到将其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因婚姻家庭矛盾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张某某主动报案并在现场等待,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本案系婚姻家庭矛盾引发,被害人的行为对矛盾的激化负有直接责任,对张某某可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纳。张某某对其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等3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丧葬费39518.5元依法应予赔偿,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主张的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因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不予支持。

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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