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整治城区占道经营 还路于民建畅洁有序城市——资阳市正式启动建成区机动车、非机动车流动售卖占道经营集中整治
宣传动员。逐户登记。□ 本报记者 刘梦娜 实习生 刘佳雨
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为广大市民打造“畅洁绿美,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7月5日起,雁江区政府、市城市行政执法局牵头,联合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食药监管局、市工商局等相关部门,正式启动针对市建成区内以机动车、非机动车为载体流动售卖的各类摊点的集中整治。
宣传造势 高峰期顶着烈日逐户宣传动员
“老板,城区以后不允许车辆占道经营哈,10月开始取缔,你尽快找个店铺或市场。”7月12日中午11点40左右,正值下班高峰时间段,市城市行政执法局专项整治小组相关负责人率三贤祠城管执法大队一行,来到雁城车城大道一段矮子桥附近,对近段时间中午、晚上下班高峰期在此占道销售各类水果、蔬菜的摊贩进行宣传动员,现场讲解法律法规、发放《关于集中整治以机动车、非机动车等为载体的各类流动摊点的通告》《致各类流动摊主的一封公开信》,并督促其签订承诺书。
记者现场看到,这些占道流动摊贩为了有个“好位置”,直接将车辆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上,导致非机动车经过时必须借用机动车道绕行。而个别流动商家为了靠在树下乘凉,甚至直接将车并排停放,占用机动车道,不仅产生安全隐患,也对城市形象产生极大影响。
“他们大多都是在下班高峰期出来,针对这一特点我们也调整时间错时发动宣传,确保每户宣传到位。”该负责人称,自开展宣传动员以来,市城区三镇四处城管执法大队分别在辖区进行摸底调查,并对每个占道经营商家进行宣传告知,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入店、入市场经营。
坚决逗硬 10月起将依法取缔占道经营
据介绍,本次集中整治主要针对市建成区内所有利用机动车辆(四轮小货车、变型拖拉机、三轮车等)、非机动车(人力三轮、板车等)、滚轮式货架、流动挑担等,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水果、蔬菜、熟食品等商品售卖的行为。
整治共分为两个阶段,7月5日至9月30日为自行整改阶段,通过三镇四处执法人员对占道商贩进行宣传动员后,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相应义务自行整改,进入市场或店铺有序经营;10月1日起为集中整治阶段,自当日起严禁在市建成区内利用机动车、非机动车等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售卖,否则将由市区相关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取缔。
在整治过程中,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 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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