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小碎片 锁定肇事逃逸车

四川法制报 2020-12-02 01:18 大字

11月3日下午,乐至县天童大道无量广场对面某修理厂旁边的过道上,一辆车头受损的川M号牌棕色中华牌小型客车,让在乐至街头转悠了20多个小时的乐至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谢强等人松了一口气。20多个小时,他们走遍了县城内外及周边乡镇数百个机动车维修点,凭案发现场遗落的一块车辆碎片,侦破了“11·1”交通肇事逃逸案。

1日晚10时许,乐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乐至县某广场转盘处,一辆SUV轿车与一辆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SUV轿车未作停留,随即驶离现场。现场围观群众拨打了120和110。

接到报警后,乐至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火速赶往现场勘查处置。到达现场后发现,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头部受伤,血流不止,伤情较为严重。三轮车横在转盘道路中央,地上散落着两车相撞后遗落的车辆碎片。民警走访了现场围观群众,调取了路口监控视频。由于事故发生在晚上,视线较差,监控视频无法“看清”车辆外观及车牌号码,且事发突然,围观群众也未看清肇事车辆号牌。事发现场除了肇事车辆遗落的一块车头雾灯的车辆碎片外,无其他任何有用线索。

民警拿着这块碎片,询问多家修理厂后,基本确定肇事车辆为一辆棕色中华牌SUV轿车。民警推断该车并未走远,且由于车头雾灯被撞坏脱落,驾驶人必定会去修理厂修复。

2日中午,事故中队民警锁定了县城内外及周边乡镇数百个机动车维修点,并开始在辖区挨家侦查。功夫不负有心人,3日下午,在某修理厂旁边的过道上,民警发现了一辆川M号牌棕色中华牌SUV轿车,颜色、型号均与嫌疑车辆一致。民警发现,该车车头雾灯处缺失,与事发现场遗落的碎片吻合,基本确定该车就是嫌疑车辆。

这时车主罗某某主动找到了办案民警,对当晚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罗某某介绍,事故发生后,他心里一时慌乱随即快速驶离现场,并叫朋友将车开至一个较为偏僻的汽车修理厂准备维修。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凌敏 吴杰 记者 吴显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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