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共四化”打造社矫监督活性模式

四川法制报 2020-11-24 00:52 大字

近年来,乐至县社区矫正工作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制度落实与柔性监管相结合、司法行政与多方力量相结合,创新“四共四化”社区矫正活性模式,实现社区矫正从“管好”到“矫好”的优质转变,为推进法治乐至、平安乐至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

政法共管首矫实现规范化

乐至县于2016年率先成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联合政法各部门,创新大队首矫模式,统一由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对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开展1至2个月的入矫教育,强化社矫纪律、树立法治意识。联合乐至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每周组织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入矫宣告仪式,现场宣告社区矫正对象的罪名、刑期、矫正依据和矫正期限,明确在社区矫正期间的义务和权利、违反监管规定须承担的法律后果。开设了“以案说法”课堂,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自身案件剖析,帮助其认识自身错误,勇于承担法律责任,自觉接受社区矫正,从严落实“五个二”入矫教育制度。

动静共促动态点验多样化

在严格落实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创新动态点验模式,动静结合确保社区矫正安全稳定。以“智慧矫正”为抓手,新增“矫正一体化”平台线上核查、通讯公司轨迹核查和微信平台动态核查三类点验模式,每日查看社区矫正平台签到情况和开展位置实时共享,每周开展微信视频通话,每半月进行电话信号轨迹核查,对不在线或未签到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个别教育,有效弥补信息核查失败、人机分离等缺陷。将县司法局集中点验与司法所分组点验相结合,县司法局可随时检验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的在矫情况,杜绝虚管问题的发生。司法所每月进行一次集中点验和个别点验,防止社区矫正对象不假外出和脱管问题发生。

家司共矫亲职教育常态化

定期会同县检察院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亲职教育,采取集中讲评、法治讲座、交流发言、签订责任书等方式,向监护人通报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表现情况。对存在家庭监管严重缺失、家庭护短现象严重、服刑意识淡薄、违法违规等问题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重点教育,帮助家长承担起监护义务,实现亲职教育与矫正监管互为补充。每季度召开社区矫正对象保证人座谈会,通过明确保证人的责任和义务、通报社区矫正典型案例、重点对象谈话等形式,逐步形成共帮共管长效协作体系,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宽严共济分类监管差异化

按照社区矫正对象的不同特点,实施差异化管理和考核动态调整,实现社区矫正“因材施教”。按照月度考核积分调整管理类别,对“严、普、宽”三类矫正对象采取不同类别的管理措施,实行报告要求、教育时长、走访频率、关注程度的差异化管理。对一般矫正对象、未成年矫正对象、重点矫正对象实施分类管理,采取亲职教育、主题教育、重点人员“四个一”监管制度等针对性措施,帮助矫正对象“入职”“入学”,构建司法监管、家庭教育、社会帮扶的社区矫正模式。制定《乐至县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监管制度》,创新“八六”工作法,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执行“八个一”工作机制,针对重点人员落实“六个一”工作机制,有效杜绝个别社区矫正对象利用节假日违规越界的侥幸心理,切实做到“防到点、防到位、防到底”。邓立夏江蓉记者吴显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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