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肇事还逃逸 罚款扣24分

四川法制报 2019-12-17 00:45 大字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与停放在其旁边的车辆发生擦挂后逃逸。11日下午,乐至男子邓某因酒驾、肇事逃逸被乐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以罚款2000元,记24分的处罚。

11日7时许,乐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乐至县天池镇南湖庄园小区外,两辆停放在小区门口的小型轿车被擦挂,肇事车辆不知去向。民警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并调取了小区门口的监控视频。监控显示,10日22时20分许,一名疑似醉酒的男子走向事发现场停放的一辆银色面包车,随后发动车辆准备离开时,与停放在其旁边的两辆小型轿车发生擦挂。男子并未下车查看车辆受损情况便驾离现场。民警迅速锁定嫌疑人邓某。11日8时许,民警在嫌疑人邓某的工作单位将其抓获。面对民警的询问,邓某对自己10日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并肇事逃逸的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交警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记守规则除隐患,安全文明出行。

凌敏 吴杰 记者 吴显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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