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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金融正能量鼓舞发展信心——人行资阳市中心支行2014年服务经济发展工作纪实

资阳日报 2015-01-07 22:33 大字

银企对接会。■本报记者 雷彬

2014年,中国经济下行压力持续。人民银行资阳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市人民银行)立足资阳市经济发展实际,通过积极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深化金融管理,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改善金融服务,彰显了金融正能量,促进了资阳市经济健康发展。

多措并举 量身服务县域和实体经济

2014年,市人民银行为解决信贷增长在县域间发展的不平衡问题,深入乐至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金融机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反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于2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指导金融机构落实好《意见》要求,市人民银行又于5月组织各市级金融机构、市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乐至县召开了银政企对接会,推动乐至县的信贷总量在7、8、9三个月实现较快增长。截至去年11月末,乐至县贷款总量达75.1亿元,比年初增加14.8亿元,同比多增4.1亿元,增速达24.52%,高于全市平均增速3个百分点。

去年,中国经济下行压力持续,资阳市个别中小微企业一度出现经营困难的情况。市人民银行先后组织4个工作组,深入中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调研,在此基础上推动市政府于7月出台了《资阳市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十条措施》,为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全方位支持力度,又联合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等部门推动市政府于9月出台了《关于支持中小微实体经济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和《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同时,为解决工业企业银行转贷周转资金筹资压力和转贷成本过高的问题,推动市政府于11月出台了《资阳市本级工业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筹资3亿元。

2014年7—9月,市人民银行联合市经信委先后召开了15场分区县、分行业、分产业、分金融机构的“多对多”、“一对多”中小微企业融资银企对接会,推动197户中小微企业成功实现融资12亿元,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彰显了金融正能量,增强了企业坚定发展的信心。此外,该行主动配合市政府深入资阳华通柠檬、赛特化工等18家困难企业开展“走企业、解难题”活动,从人民银行的视角积极出谋划策,帮助企业成功解决金融领域的问题15个。

灵活运用 借政策撬动资阳市经济发展

去年以来,市人民银行进一步完善四方联动信贷调控工作机制,及时向法人金融机构传达和解读总、分行货币信贷调控最新工作要求,做好重要时点信贷投放监测,灵活微调机构间额度和投放节奏,对其信贷总量、结构和节奏圆满控制在分行要求之内。同时,对符合调控要求的机构,适时调整增加了相应的合意贷款规模,促进了辖区合意贷款的稳步增长。

截至2014年11月末,资阳市雁江农合行、安岳联社、乐至联社和资阳民生村镇银行合意贷款规模增加3.36亿元,合意贷款总规模达到41.41亿元,实际使用40.86亿元,占合意贷款规模的98.67%。

加强支农再贷款管理。市人民银行结合各县(市、区)特色产业,建立了11个“支农再贷款惠农创业示范基地”,辖内“晏家坝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农业科技园”成为四川省首批“支农再贷款支持现代农业省级示范基地”;2014年前11月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4.5亿元,推动涉农贷款发放6.75亿元。

积极推动开展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业务。根据《成都分行支小再贷款实施细则》,市人民银行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资阳市中心支行再贴现管理规程》,指导雁江农合行、资阳民生村镇银行加快改善资产结构,增加符合要求的抵押品,尽快达到支小再贷款申请条件。

金融创新 让社会分享金融改革红利

去年初,省政府下发《四川省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方案》,市人民银行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各司其责、合力推进”的原则,会同市委农工委、市金融办、市农业局深入农村和涉农企业调查研究后,联合出台了《资阳市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方案》,同时推动全辖简阳、安岳、乐至三个县(市)政府分别制定了工作方案和配套实施意见,为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通过一年的努力,作为全省9个试点县(市)的简阳探索出“五方合作+交易中心”模式,安岳探索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保证金”模式,作为非试点县的乐至也取得突破。截至11月末,全市累计发放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12笔、金额4585万元,缓解了部分蔬菜、水果、种养殖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无抵押的难题,试点工作得到了国务院联合调研组的肯定。

财政直补资金保证贷款试点实现扩面增量。继2013年简阳实现财政直补资金担保贷款试点突破后,市人民银行着力从面上突破,经过与当地政府反复沟通,安岳、乐至两县政府相继出台了《财政直补资金担保贷款试点工作方案》,乐至县还建立了100万元风险补偿资金。截至11月末,全市累计发放财政直补资金担保贷款419笔、金额241万元,有效调动了农村金融机构参与农村信贷市场的积极性,缓解了农民抵押物不足的问题。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有效落实。按照《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市人民银行组织农行和信用社筛选了60户经营状况良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试行“主办行”制度,开展“一对一”金融培育和帮扶服务,成功推出了“富畜贷”、“兴柠通”等金融创新产品,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了个性化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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