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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法官为特殊群体上门立案

资阳日报 2016-07-06 16:16 大字

本报讯(杨选荣 赵春梅 记者 孙正良)“老人家,您在这里签字确认就好了。”近日,安岳县法院立案庭干警驱车60余公里来到安岳县石羊镇洗元村12组,为杨大娘进行执行立案。立案庭的法官指导杨大娘在相关文书上签字,在10分钟内立案登记办理完毕。“想不到你们法院考虑这么周到,大老远专门来办我的事,你们真是好心人!”大娘握着法官的手感激地说。

杨大娘今年已81岁,因疾病缠身行动不便,居住在其大女儿家。2014年10月9日,杨大娘唯一的儿子在福建务工死亡,虽获得赔偿款80余万元,但老人仅得到5000元现金,其余款项被儿媳、孙子及孙女全部据为已有。老人既悲伤又失望,不得已将孙子王某诉讼至法院。案经二审,法院最终判决由其孙子王某给付138000元赔偿金给老人。然而,判决生效后,杨大娘孙子王某仍未主动履行。为了让老人早日得到应得的赔偿金,其女婿拨打立案庭电话进行咨询。鉴于杨大娘系重症病人行动不便,且路途较远,立案庭立即启动绿色通道上门立案,并提前准备好了相关的立案手续,在杨大娘床前,短短几分钟就完成了执行立案程序。

近年来,安岳县法院立案庭着力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专门为残疾人、孤寡老人、重症病人等特殊群体开辟诉讼绿色通道进行上门立案。特殊的服务不仅缩短了诉讼路程,更让为民司法走进了百姓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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