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完成2018年低保家庭大学新生救助工作
□本报记者王玮通讯员李媛报道
本报讯8月30日,全市2018大学圆梦行动助学仪式在博山区举行。低保家庭本科新生刘东阳眼含热泪接过4000元救助金后,表示在今后的大学生涯中一定会努力学习、奋发图强、立志成才、报效家乡。这是淄博市低保家庭大学新生救助工作中的感人一幕。
据了解,截至8月底,淄博市已全面完成2018年度城乡低保家庭大学新生救助工作,共为89名低保家庭大学新生发放救助金38.6万元。至此,淄博市已连续9年对低保家庭大学新生进行入学救助,共为2000名低保大学生总计发放救助金811.8万元。
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有关规定,大学新生救助标准为每人4000元。淄川区、沂源县、高新区在此基础上,将救助标准提高到每人5000元。除了救助低保家庭中的本科新生外,今年淄博市部分区县还扩大了救助对象范围,淄川区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救助低保专科新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大学新生81人,共发放救助金40.5万元;博山区按照每人4000元的标准救助低保专科新生18人、困难家庭本科新生63人,共发放救助金32.4万元;高新区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学新生2人,共发放救助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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