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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店女老板惨死家中9年案破 沂源“2006.5.31”故意杀人案嫌疑人落网

淄博晚报 2015-08-14 16:45 大字

9年前的初夏,河南籍青年王某某在沂源县制造了一起惊天动地的命案:32岁的某手机店女老板罗某某身负4刀,被杀死在家中。9年多后的盛夏,王某某再次在沂源作案时被警方锁定。后经过大量而艰辛的工作,终于被沂源县公安局抓获归案,时隔9年多的“2006.5.31”故意杀人案宣布告破。

突发血案:警方追凶十年不放弃

时针倒拨到2006年5月31日,初夏的沂源城区的街上车水马龙,一派繁荣景象。然而,就在这祥和安宁的大白天,一起惊天血案发生了,近10个年头过去了,县城许多百姓对那个日子的记忆已有些模糊,但提起手机店女老板当天的被刀捅死的惨案,人们仍然记忆犹新。

“当时的场面非常血腥,屋内到处都是血迹,地板、床铺及地上的衣服等都被沾有粘稠的血色,房间里弥漫着刺鼻的血腥味,被害人倒在地上已没有了生命迹象。”勘查民警这样回忆2006年5月31日12时的现场所见。

沂源刑警查明:受害人罗某某,女性,32岁,未婚,沂源县徐家庄乡人,在县城经营多家手机店,还经营福利彩票等其他行业;腹部及胸部被尖刀刺中4处,当场死亡,凶手作案手法残忍,有不计后果之嫌。

大白天闯入受害人家中行凶,凶手的疯狂和凶残,令人震惊。9年多来,沂源警方历任主要负责人都对该案高度重视,从未放弃对该案开展侦查,现任局长刘炜多次调度情况、听取汇报,对案件侦破提出具体要求,分管刑侦的王锋副局长靠前指挥,抽调专人对案件深入研究分析,制定专门侦查措施,都为案件的侦破打下了坚实基础。

案中案:

盗窃案牵出十年命案逃犯

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年7月15日,沂源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接到星河湾小区一居民被盗的案件,由于案情较大,遂联系刑侦大队派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经过缜密的侦查,案件获得了重大的进展。更加令人兴奋的是,9年前的那起命案线索也得以显露出来,纳入民警的视野。

根据犯罪嫌疑人入室行窃后又将楼下一辆白色现代轿车盗走的情况,办案民警迅速展开现场勘查、调查走访、视频侦查、分析研判,全力侦查入室盗窃案,争取以侦破盗窃案为突破口抓获杀人真凶。

为此,民警分兵多路:其中一路民警通过对现场提取犯罪嫌疑人遗留的证据和搜集的视频资料,进行仔细剥离,从而确定“2015.7.15”盗窃案与“2006.5.31”故意杀人案,是同一人所为。

犯罪嫌疑人归案后,警方立即根据案情特点及犯罪嫌疑人人小鬼大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周密的举措展开审讯。经过一番博弈,王某某的心理防线最终崩溃,先是如实坦白了入室盗窃犯罪经过,经过短暂的沉默后,又坦白了自己当年持刀杀人的犯罪事实。

嫌犯落网:

杀人后抢走10余元逃亡9年

王某某,1989年11月出生,祖籍沂源县中庄镇,出生于河南省郑州,2002年随父母移居泰安。

2006年5月,时年16岁的王某某从泰安来沂源老家寻找亲人,因年龄小无事可做,整日在街上闲逛,时间不长就成为“沂源熟”。由于罗某某的手机店地处县城繁华商业区,王某某经常光顾。款式新颖的通讯设施,是那些年有钱人的行头,而经营这些商品的女老板年轻漂亮,穿戴时尚,在他年幼的心底里产生出这样的人就是最富的人,遂产生了抢劫罗某某的念头。

经过多日的跟踪,2006年5月31日8时许,当罗某某从店里回到租住的一居民楼家中时,王跟随其后进入房内,威胁逼迫罗某某将现金及有价值东西拿出来。见罗某某不仅不从,而且还大声呼喊,王某某随即拿起桌上的一把水果刀向罗身上连捅4刀,见其倒下后还不忘翻找钱和贵重物品,但直到他迈出门,也只找到了十几元钱和一部廉价手机。

案发后,王某某几次与警方擦肩而过,都被他侥幸逃脱。几年来,王某某先后在重庆、云南等地打工,因恶习不改,均被雇主撵走。2008年父亲去世后,王某某跟着母亲又回到了沂源。生活虽然安定了,但他仍然看见警察就发憷,听见警笛声就心慌。在没有什么异常后,他便重操旧业,却没有想到今年7月15日凌晨的这起盗窃案成为他“认栽”的由头。

(晚报记者刘琳通讯员公为进杨朝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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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沂源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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