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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市农产品展开第一次例行监测 集中抽检140个果蔬样品

淄博晚报 2013-03-17 02:12 大字

晚报讯(记者赵瑞雪通讯员刘元忠)昨日,记者自市农业部门获悉,淄博市展开2013年农产品第一次例行监测,将对全市蔬菜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和有关农产品基地140个蔬菜水果样品进行抽检,对检测出的不合格样品追溯处理。

据悉,为保障全市农产品消费安全,市农业部门委托淄博市农业环境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在全市开展了2013年农产品第一次例行监测。共抽检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辖区内蔬菜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和有关农产品基地菜水果样品140个,抽检生产基地样品数不少于样品总数的80%,监测项目为甲胺磷、氧乐果、甲拌磷等50种农药。

监测的蔬菜样品种类从番茄、辣椒、茄子、黄瓜、苦瓜、西葫芦、结球甘蓝、花椰菜、青花菜、大白菜、普通白菜、生菜、菠菜、蕹菜、芹菜、茼蒿、菜豆和豇豆中选择。茄果类、瓜类、甘蓝类、白菜类、绿叶菜类、豆类、食用菌(包括新鲜的香菇、平菇、双孢蘑菇、金针菇、秀珍菇、杏鲍菇)为必检种类。监测的果品样品种类为草莓。

本次监测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140个(高新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各抽检样品10个,其他区县各抽检样品15个),其中抽检蔬菜样品138个,抽检生产基地样品数不少于样品总数的80%,每个蔬菜品种抽样数量原则上按抽取的蔬菜种类数量平均抽取;抽检水果样品2个,从沂源县草莓生产基地抽取。要求抽样地点具有代表性,能反映当地蔬菜、水果生产、管理总体水平。抽样时,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被监测地抽样单位名单,检测中心根据名单随机选取,共同抽样。被确定的抽样单位,不得拒绝抽检,抽检样品应明确产地或进货渠道。

即日起,承担检测工作的淄博市农业环境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开始对农产品生产基地、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进行抽测,检测出的不合格样品由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会同区县农业部门进行追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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