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五级伤残苦盼赔偿四年不懈执行一朝了却心愿

淄博晚报 2013-03-31 02:04 大字

晚报讯(记者李群通讯员王东升王其堂)“四年多了,本以为案件已经没有指望了,现在能有如此好的效果,我心里真是太激动了!”沂源县大张庄镇的李某在拿到久违的人身损害赔偿款后,不停地向高新区法院执行法官表示着谢意。

2006年5月24日,李某跟随一辆重型自卸货车装运钢渣,在装运过程中,李某被高压电线击伤,造成五级伤残。经审理,法院判决高压线的管理单位张店某钢铁厂赔偿各项费用13万余元,车主吴某同样赔偿各项费用13万余元,但双方互不负连带责任。2008年10月份,该案立案执行。张店某钢铁厂的13万余元很快执行完毕,但被执行人吴某却下落不明。尽管执行法官做了最大努力,用尽各种执行措施;但经查被执行人吴某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李某亦不能提供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至此,案件陷入了执行不能的境地。

在与申请人沟通联系的同时,法院的执行工作一直在紧张有序地进行。2012年12月份,法院再一次到房管部门查询时,终于查询到被执行人之妻于某名下登记有一套房产。经调查核实,该房产2012年8月份购买,被执行人吴某与其妻于某系房屋共同共有人。法院依法立即查封了该套房产,并从房管局调出吴某的住址与联系方式,对其采取了进一步的执行措施。2013年1月8日,被执行人吴某与李某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从2013年1月份开始,每月28日前付款1万元,付清为止,共有房产作为担保财产。同年1月29日,申请人李某领到了第一笔款项1万元。

新闻推荐

沂源县小农水建设成效显著 清水浇灌农民的幸福梦

...

沂源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沂源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