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完善民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 推动审判质量提升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坚持推进四级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以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为导向,不断建立健全民事专业法官会议各项制度,深入挖掘类案特点规律,提高咨询指导工作成效,促进审判质量优化提升。 2021年以来,共召开民事专业法官会议12次,研究讨论疑难案件71件。除尚在二审审理中的 3 件外,其余审结案件仅发改 1件,占比为1.41% 。
建立健全分组召集制度。 根据提交讨论案件情况,按照会议组成人员的审理专长,在民事专业法官会议具体划分民事、商事两个小组,指定两个小组负责人。定期组织召集专业法官会议,在充分研究讨论的基础上,提出明确具体的咨询意见,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提升民商事案件咨询指导工作的针对性。
建立健全旁听案件审理制度。 扩大专业法官会议参加人员,各团队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均可列席旁听民事法官专业会议讨论,助力审判业务能力提升。选择部分疑难复杂敏感或新类型案件组织专业法官会议成员在线旁听庭审,提高对重点案件提供咨询意见的针对性。坚持“多合一”,对环境资源民事案件,吸收刑事、行政、执行等专业法官参加,就法律适用、案件程序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增强咨询意见的科学性。
建立健全精审团队前置把关制度。 深化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组建6个精审团队,负责审理案件数量少但专业性较强的破产案件、涉公司法案件、土地承包纠纷三大类案件以及发改数量较高的涉买卖(承揽)合同案件、民间借贷案件、建设工程合同案件等三大类案件。明确相关案件须经精审团队提出初步咨询意见后,再行提交民事专业法官会议进一步讨论。
建立健全案件规范讨论制度。 对专业法官会议成员的出勤率实行考核,各专业法官会议成员参会率全年不得低于60% 。规范发言顺序,按法官等级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发言,以保障独立性,提高发言质量。安排专人对会议讨论情况进行记录,确保会议全程留痕、内容存档备查。
建立案件流程跟踪备案制度。 承办法官对汇报案件作出裁判后,将生效裁判文书报送专业会议记录人处备案,由记录人对专业法官会议咨询意见、案件裁判结果、案件是否发改以及发改原因等进行跟踪记录。
建立定期学习研讨制度。 定期组织专题学习,研究解决民商事审判工作难题,定期组织对民商事发改案件进行评析,组织学习讨论,提升审判团队应对解决此类案件的审判能力。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民商事审判业务知识、上级审判工作制度规定、其他法院的先进工作经验。
创建网上会议平台。 依托信息化技术,打破时间、空间限制,实行线上、线下讨论相结合,解决派出法庭法官、 助理等到现场参会的实际困难,提高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案件的效果。
专业法官会议能够集合众人的司法智慧和审判经验,对提高法官办案能力、完善审判管理权、统一裁判标准具有重要意义。高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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