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2021年度区直部门、驻周单位社会评价及“企业评议部门优劣”评议结果公示
企业主要负责人评议涉企区直部门(单位)评议成绩表
2022年1月19-20日,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考核工作委员会的部署要求,区直机关工委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区直部门、驻周单位社会评价及“企业评议部门优劣”工作。“社会评价”评议对象为70个区直党政群机关、区直属事业单位、驻周单位,“企业评议部门优劣”评议对象是与企业相关的、具有执法综合管理和服务职能的43个部门单位。评议代表由各镇办严格按分配名额和比例组织确定,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占20%,规模企业代表占40%,村居代表占20%,个体工商业户代表占10%,镇、街道机关干部代表占10%。因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评议工作委托各镇、街道组织本辖区相关代表分别组织开展,最后由区直机关工委汇总,在区公证处的公证下委托第三方进行现场计票、现场公证。现将周村区2021年度区直部门、驻周单位社会评价及“企业评议部门优劣”评议结果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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