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司法局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厚植乡村振兴“法治沃土”
□融媒体记者 刘靖
通讯员 李彩霞
“感谢司法局对我的认可,以后我会继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也带动身边更多人学法,做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前不久,当城北路司法所工作人员将“学法用法示范户”铭牌和装有法律书籍的“法治大礼包”送到城北路街道石庙社区居民李学军手上时,他激动地说道。
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活动,正是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部署要求的生动体现。今年以来,区司法局不断加大法治乡村建设力度,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教育,进一步夯实法治周村建设根基,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治乡村建设,首要的是以人为本、以群众为本。区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增强做好法治乡村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严格贯彻《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向农村延伸、向农民倾斜。健全农村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构建“三级联调”“三调联动”调解机制,让农村地区矛盾纠纷能够及时得到化解。加大农村普法宣传力度,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整合党建、行政执法等力量,显著增强了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进入新时代,广大农民群众对基层治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无疑是当务之急。为此,区司法局不断深化基层法治建设,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细化创建内容,量化创建标准,实时动态监管,广泛宣传经验,切实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引领示范作用。深化基层依法治理,聚焦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领域堵点痛点问题,进一步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农村环境治理、卫生防疫等领域专项检查,有效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根据农村地区社会治理特点,区司法局在实践中大力推行“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将乡村干部法治培训作为任前“第一课”,提高乡村干部依法管理基层事务的能力水平。加强农村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美在家庭”“诚信经营户”等模范评选和各类公益志愿活动,弘扬家庭美德,促进乡风文明。
法治兴,乡村兴。区司法局大力服务村组织建设,积极参与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参与选举;服务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协助起草审定村规民约,清理规范村级合同,为项目合同提供法律意见,保护村集体利益免受损失;服务美丽乡村建设,夯实农村法治文化阵地,提升美丽乡村法治内涵;服务平安乡村建设,深化农村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农村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管控,扎实做好“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创建工作。
各类人才队伍是法治乡村建设的强力支撑。区司法局建好村(社区)法律顾问队伍,当好农民法律服务“诊脉人”;建好村(社区)调解员队伍,当好矛盾纠纷“消防员”;建好法治带头人队伍,当好群众崇德尚法“领头雁”;建好“法治明白人”队伍,当好服务群众“店小二”;建好普法志愿者队伍,当好法治理念“宣传员”。五支队伍齐发力,法治乡村建设愈发呈现出喜人的气象。
新闻推荐
本报讯11月19日,2021年周村区免疫规划综合技术培训班在区疾控中心举办。培训班总结了周村区近期预防接种情况,对下...
淄博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淄博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