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生态环境分局改善生态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

今日周村 2020-08-19 07:27 大字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大反思大提升部署要求,强力推进“一号改革工程”对标学习深圳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落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区生态环境分局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1.自我提标、优质服务,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充分发扬“店小二”精神,秉持“七分服务、两分管理、一分执法”理念,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安排专人靠上服务,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时效,对符合告知承诺要求的建设项目,承诺1个工作日内完成环评报告审批并出具环评告知承诺批复(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10月底);其他区批项目环评(报告表/报告书)材料公示期满(10/15个工作日)后1个工作日完成审批。(责任科室:行政许可科,联系电话:6433390)

2.重视群众对生态环境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对信访问题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逐步将信访工作的重心从事后处理转向事前预防,深入调查重复信访,从源头减少信访问题发生。及时回应群众环保诉求,能够解决的立即解决到位,暂时不能解决的,按照“有解”思维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紧盯不放、跟踪整改,并及时向群众作出解释说明,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责任科室:执法二,联系电话:6458011)

3.“疏堵”结合,宽严相济,营造公平开放竞争环境。结合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和《周村区免检免扰企业评价办法》,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引导企业自我提标、绿色发展。对优质高效环保企业靠上服务,有求必应;对划入免检免扰范围的企业,区生态环境分局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无事不扰;对群众投诉多、违法频次高的企业,加大执法力度;对偷排偷放、恶意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严重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挂牌督办、刑责治污。(责任科室:执法一科,联系电话:641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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