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检察院 发挥检察职能 优化营商环境

淄博日报 2020-08-15 02:30 大字

□本报记者陈道峰通讯员王聪

近日,周村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公安侦查人员、值班律师、企业代表对一起非法经营案拟不起诉进行公开审查。

在该案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了解到,被不起诉人李某所在的山东某无纺布有限公司生产的无纺布主要作为医用口罩、防护服的原材料。为抗击疫情需要,该公司春节期间迅速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以来,该公司先后无偿捐赠和低价提供200余万只口罩及2000件防护服,全力保障了疫情防控需要。被不起诉人李某为企业骨干营销员,在疫情期间,加班加点,任劳任怨,与客户积极协调,为企业采购疫情防控物资作出突出贡献。李某个人行为导致犯罪,但行为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其作为该公司骨干员工,对外代表了企业形象。周村区检察院依法对李某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把给企业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

7月24日,周村区检察院邀请工商联、企业家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等二十余位各界人士就“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这一主题进行面对面交流,通过“当面倾听、现场答复、征求意见、改进服务”等方式方法,从检察视角为企业发展提供更优更实的法治服务。与会企业代表对周村区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好周到”品牌建设,保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各项工作表示充分认可和由衷感谢,并对进一步畅通检企沟通渠道、开展送法进企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企业的“难事”就是检察官的“大事”。周村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围绕服务“六稳”“六保”,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持续加强服务保障制度化常态化建设。从今年3月份起,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振带队先后实地调研怡然良品纺织、中电能源等10余家企业,了解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认真回应企业在建设、发展中遇到的司法需求。7月27日,该院结合调研实际,正式出台《周村区人民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十条措施》,建立严厉打击各类扰乱经济秩序犯罪、依法保护涉案企业合法权益、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等十项务实举措,努力为优化全区营商环境提供“检察赋能”。今年来,该院坚持办案优先考虑企业发展,依法批捕、起诉侵犯企业知识产权、妨害企业生产经营犯罪案件8件21人,为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检察机关不能观望、不可缺席、更不能迟到。周村区检察院将进一步细化服务保障措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有效保障企业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让企业家们安心经营、专心发展、全心创新。”李振如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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