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检察院速裁程序快诉办结五起危险驾驶案件
为推进认罪认罚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适用力度,6月17日,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集中对5起危险驾驶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这是该院以集中审查阅卷、集中见证具结、集中移送起诉、集中开庭审理的“四集中”工作模式办理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刑事案件的一个缩影。
此批案件集中受理后,该院通过集约化办案机制,简化文书,专人集中进行告知、讯问,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10日内集中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查,集中办理的5起危险驾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
本次庭审,按照速裁程序法律规定,简化了庭审环节,重点就案件基本事实和量刑情节进行审理。法官结合案件事实,在充分听取被告人陈述后,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确定性量刑建议,并当庭进行了宣判,5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不上诉。
5起案件自受理至法院当庭宣判,平均办案时间仅6天,整个庭审仅用时20分钟。
此次速裁程序案件的集中办理,是该院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和加大速裁程序适用比率的具体体现,极大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办案成本,缩短了刑事案件周期,更好发挥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主导作用。虽然这5起危险驾驶案没有造成严重伤害,但现实生活中因酒驾引发的惨剧数不胜数。因此,在这里提醒大家,开车莫喝酒,喝酒莫开车!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大意,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惨痛后果。杜绝酒驾,安全行驶!滕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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