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三种安宁疗护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本报讯 淄博市作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确定的第二批安宁疗护试点城市,积极推动安宁疗护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近期,市卫生健康委与市医保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宁疗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三种情况可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在全省实现率先政策突破。
通知规定,晚期终末期恶性肿瘤患者、两个以上重要器官持续衰竭的高龄 (≧80岁)老衰患者、各种严重的慢性疾病患者或其他疾病失代偿期患者等3种情况,试点单位在严密组织评估后可以收治,并实行由医保基金按床日付费进行结算。结算标准为一级试点单位不超过300元/天,二级及以上试点单位不超过500元/天,结算比例参照试点单位住院报销比例。
这项政策的落地,完善了安宁疗护服务政策保障机制,优化了医疗资源的配置,减轻了患者家庭经济负担,同时,为下一步探索建立安宁疗护标准化建设奠定了政策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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