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已依规下调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
□淄博日报/淄博晚报/淄博新闻网/掌中淄博记者谢丽
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天然气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阶段性降低天然气门站价格,综合城市门站结算价格为2.117元/立方米,并要求各市按“门站价格加配气价格”的规定降低天然气销售价格。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即下发了《关于转发〈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天然气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燃气经营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落实降价政策,降低淄博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将上游企业供气价格降低的部分等额扣减,把上游企业的降价让利同步传导给用气单位,并认真做好非居民天然气价格核算工作,根据与上游供气企业清算情况,及时将相关款项返还用气单位。
3月18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督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供气价格的通知》下发后,市发展改革委于3月20日再次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鲁发改价格〔2020〕161号文件阶段性降低非居民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阶段性降低非居民天然气价格进一步进行了明确,其中直接从中石油、中石化等上游企业接气的燃气经营企业,其非居民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按淄博市门站最高结算价格(每立方米2.117元)加购销差价(以2018年非采暖季各企业购销差价为准)的原则确定;其它燃气经营企业按实际购进价格加购销差价的原则确定。市内燃气经营企业向下游燃气经营企业转供天然气时,其转供价格按不突破现有价差的原则核定,把降价让利传导给用能企业。政策执行时间为2020年2月22日至6月30日。淄博市燃气经营企业目前已按相关规定下调了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一般在2.8元/立方米左右。
淄博市各燃气经营企业销售价格不同,主要原因是企业原有价差略有不同和气源结构、转供等因素造成的。各区县销售价格不一致的,因为有多个燃气经营企业。
降价前,淄博市2019-2020采暖季各燃气企业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一般不超过3.36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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