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持续深化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 开展“贴身监督” 擦亮“前哨探头”
□本报记者王黎明报道
本报讯4月29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深化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新闻发布会。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改革的相关情况,并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据介绍,深化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是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派驻机构改革要求的具体行动,是以改革思维破解阻碍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是补齐权力运行监督体系短板弱项的有效措施。近年来,市纪委监委积极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推动派驻机构扎实履职尽责,但受综合派驻集中办公模式影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派驻机构“驻”的优势的发挥,影响了监督效果。为更好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实现“嵌入式”监督、“驻在”并“常在”,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有关精神,在总结近年来特别是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以来派驻监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市纪委监委提出了淄博市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方案,报经省纪委监委、市委研究同意。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此次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坚持机构、编制、领导职数“三个不增加”,主要内容是改变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派驻模式,由“集中办公”改为“驻点派驻”“贴身监督”,统一机构名称,建立督查机制,强化考核管理,推动派驻机构有效履职,切实提高派驻监督质效。
一是实行驻点派驻。综合考虑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部门单位的职能体量、廉政风险、办公条件等因素,从10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目前分工联系的部门中,分别选取1家系统规模较大、权力相对集中、监督对象较多的部门单位,实行驻点办公。同时,对部分重点部门选派驻点监督员,实行“面对面监督”。驻点办公后,各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工不变,除对驻点部门单位加强监督外,对原来联系的其他部门单位一并加强监督。
二是统一机构名称。为充分体现“驻”的特色,与市纪委监委目前5个单独派驻机构名称协调统一,参照省纪委监委做法,将10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以驻点单位名称命名。原来的市纪委监委第一至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名称调整为: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编办纪检监察组、驻市总工会纪检监察组、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驻市文化和旅游局纪检监察组、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三是加强管理考核。研究制定《派驻机构考核办法》《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围绕派驻机构职责要求和重点工作,细化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助推器作用,增强派驻机构扎实履职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进一步统筹优化派驻机构干部配备,实现监督职能和监督力量优化协同高效。
据悉,依据党章、宪法、监察法和市纪委监委授权,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履行九项职责:
一是监督促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驻在部门党政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经常、及时向市纪委报告上述情况及发现的重要问题。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
二是经市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委管理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审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委管理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负责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科级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指导驻在部门党组织审查科级及以下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审查科级及以下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申诉。
三是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负有责任的党的领导干部,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的组织提出问责建议。
四是协助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做好巡视巡察工作,不承担驻在部门开展巡视巡察的日常工作。
五是推动驻在部门开展廉政教育。依法对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领导班子和市委管理的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报告;发现其他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会同驻在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强化监督职责。受理对驻在部门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
六是负责调查驻在部门科级及以下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案件。受理驻在部门监察对象不服纪检监察组所作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的复审申请。涉嫌职务犯罪的,移交市监委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是按照管理权限,对驻在部门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根据监察结果,对驻在部门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八是对于党组织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派驻纪检监察组可以实施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
九是负责对本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完成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发布会上,公开了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具体设置、监督范围、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接收广大党员干部和各界群众反映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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