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抓好生态治理高品质打造山青水秀林绿景美新形象
□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专业委员会主任、副市长刘荣喜
自然资源领域作为“全员环保”工作的重要一环,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及管控、生态系统修复、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全员环保”工作机制要求,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聚力推进,为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作出积极贡献。
抓好规划编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统筹做好全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公园城市建设规划编制,科学合理确定生态保护红线边界,协调好开发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划尽划。落实生态保护红线优先地位,发挥生态保护红线对国土空间开发的底线作用,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督管理。启动编制《淄博市湿地保护规划(2021-2030年)》,统筹推进全市湿地保护、恢复和可持续利用,打造全市湿地保护建设“升级版”。扎实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妥善解决好现实矛盾冲突和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保护体系,全面保障自然保护地健康发展。
统筹谋划实施,全力推进生态系统修复进程。统筹推进“山、水、林、湖”一体化生态修复,不折不扣地完成210处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任务,争取全市生产矿山全部达到绿色建设标准。持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年内完成造林面积37.42万亩(含封山育林22.5万亩),全面提升全市绿化水平。强化全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管理,完善马踏湖、文昌湖等湿地生态功能,构筑坚实的水生态屏障。
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抓好土壤污染防治。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对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严格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等环节监管,将土壤环境管理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双90%”目标。
突出工作成效,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做好原山、鲁山两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内413个三类问题的省级验收销号和监督管理工作,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整改,促进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加快淄川区、临淄区15个遥感影像采石场及破损山体修复,消除破损山体带来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逐渐恢复当地生态环境。强化对土石料利用的监管,建立健全政府、矿山企业、社会投资方、社会公众等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力争提前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整改任务。
希望全社会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珍惜自然资源,严守生态红线,推进生态修复,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为加快推进淄博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广阔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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