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织严密法网,坚持司法护民,周村区人民法院 为22名被害人集中退赃616万余元
□实习记者 岳虹妃
“太感谢了,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以为这钱肯定是打了水漂了,真是没想到还能要回来!”日前,来自广州佛山的70多岁的李大爷眼含热泪,拉着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地说道。
这是发生在区法院立案大厅的一幕。1月15日,区法院举行退赃大会,对贺某某等诈骗罪案件追缴回来的赃款进行了集中发放,崔某某、李某某等22名受害人领到共计616万余元。失而复得的喜悦心情,写在每一位受害者的脸上。
据了解,自2013年以来,被告人贺某某等人在北京注册北京XX视光学研究院、北京XX医学研究院等公司,在网上夸大及虚假宣传,并组建公司销售部、冒充中国中医科学院糖尿病康复中心工作人员,以电话销售等方式对外宣传免费赠送糖尿病治疗仪,以办理住院报销为幌子大肆实施诈骗,诈骗金额高达636万余元。
2017年11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判处贺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500万元,其余同案犯分别判处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及罚金。2018年9月,贺某某等人刑事涉财产刑部分移送周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
案件虽然破获了,但涉案资金已被嫌疑人多次转移藏匿。法院的执行干警们没有因为追赃工作艰难而放弃,用他们“不忘初心”的执着坚守,依然锲而不舍地奔赴北京、广东、吉林等地,以坚定的决心、无畏的勇气、满腔的热情积极做好赃款的后续追缴工作。“案件判而不执等于打了法律白条,不仅使受害者的利益得不到实现,也使法律失去了权威和尊严。”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杨建祖说道。区法院依法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冻结贺某某妻子龙某某在中国银行开立的8个银行账户,并对龙某某名下的宝马汽车启动财产变价程序,有针对性地一步步解决追赃工作中的障碍。经过强制执行,涉案款项已全部到位,区法院通过一案一账户系统向被害人发放追回的款项。看着手机上显示的“已到账”信息提示,现场的受害者们一个个喜笑颜开……
“虽然这起案件费心费神费力,但看着这一张张笑脸,我们的辛劳也充满了价值。” 杨建祖说道。在未来的工作中,周村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把刑事涉财产部分执行纳入执行工作重点,认真落实《最高院执行工作纲要》的部署,积极采取各项执行措施,本着“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原则促进刑事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规范开展,力争在维护社会秩序、树立法律权威、保护受害人利益方面取得最优效果。
图为区法院工作人员在为受害人发放追回的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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