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没采伐证,还怂恿他人伐木 犯罪嫌疑人商某因滥伐林木罪被判刑

齐鲁晚报 2019-10-18 04:48 大字

本报10月17日讯(记者胡泉通讯员翟爱云王东)为了赚取酬金,一男子在明知采伐证尚未办理完毕的情况下,怂恿他人实施非法采伐行为。日前,商某因滥伐林木罪被博山区人民法院依法被判处拘役3个月。

去年年底,博山区石马镇某村村民商某得知本村李某承包地内有一宗杨树欲出售,商某作为中介人联系到收购树木的张某,三方商定了价格并预付了定金,商某作为中介人将得到一定酬金。

随后,村民李某按程序申请办理采伐证,但在采伐证还未办理完毕情况下,商某就通知张某采伐树木。采伐过程中,商某又发现与李某树木紧邻的唐某家树木也已成材,就怂恿其出售,并私自决定可以与李某共用一个林木采伐证,最终,共非法采伐杨树150株,博山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非法采伐行为后,立即展开调查取证。通过调查,村民商某明知林木采伐证尚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核发,为赚取介绍酬金,仍介绍他人滥伐林木,且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

日前,商某被博山区人民法院依法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在指定林区内补种树木750株,限期恢复植被,修复生态环境。目前判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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