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数据多跑路 让群众少跑腿 淄博两级法院同步上线运行互联网阅卷平台
□本报记者陈道峰
通讯员王琦报道
本报讯为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5月30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上线运行互联网阅卷平台。全市法院的案件当事人可随时随地登陆平台查阅审理中的涉本人案件材料,减少当事人往返奔波法院的次数和复印费用,极大方便了案件当事人。
传统模式下,当事人或律师、诉讼代理人阅卷需要首先联系法官,待法官确定时间后通知阅卷人,阅卷人根据指定时间到法院指定阅卷场所进行阅卷,法院安排法官、法官助理或书记员陪同阅卷,完成后收回卷宗。阅卷人需要复印相关卷宗材料,还要由专人陪同进行复印。这种模式程序繁杂、耗时耗力,阅卷人极为不便。淄博法院互联网阅卷平台,依托淄博法院前期建设的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实现法院审理中案件电子卷宗的互联网随时随地查阅,实现了服务的五个转变:即由工作日服务到全天候服务、由固定场所服务到任意地点服务、由线下服务到线上服务、由繁琐手续到一键获取、由面对面阅卷到不见面阅卷。
此次淄博法院互联网阅卷平台率先在全省实现了两级法院整体同步推出,实现了两级法院“齐步走”。正在审理中的案件,双方当事人提交的纸质材料和立案材料、庭审笔录等,在法院收到或者生成后三日内便可同步到淄博法院互联网阅卷平台,既方便当事人查阅,又提升司法透明度,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该平台采用了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安全标准的安全隔离和信息安全导入系统,实现了内外网物理上的绝对单项传输,防止涉诉信息泄密;同时,阅卷人通过输入手机号码,获取并输入动态验证码,进入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系统会启动同公安部门对接的人脸识别认证系统进行认证,并与法院审判系统中的当事人信息进行比对,比对通过后便可查看正在审理中的涉案电子卷宗材料,全方位保障平台信息安全。
目前,阅卷平台只适用于审理中的一审和二审的民事和行政案件,已结案件的电子卷宗查询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使用方法非常简单,阅卷人只要扫描受理案件通知书上的二维码或者通过淄博中院互联网站下载安装“淄博法院互联网阅卷平台APP”即可实现上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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