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成品油违法行为 最高奖励1万元
晚报讯(记者商萍萍)记者昨日获悉,淄博市开展加强成品油监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下发《关于成品油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通告》,为鼓励公众参与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成品油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从即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对淄博市范围内成品油违法行为举报进行奖励,奖金1000-10000元。
举报范围包括无证无照无资质或证照不符生产、经营成品油;无证无照无牌车辆流动销售成品油或非法运输成品油;无证无照无资质擅自设立自用加油站点和加油设备设施(自备油罐、自备油库、撬装加油站、简易加油机等);偷逃税款、虚开发票、无票销售、变票销售等税收违法行为;山东省成品油禁产、禁购、禁销、禁用清单中列明的其他行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经营行为。
按照违法行为涉案货值金额和造成的社会影响程度,对举报人给予1000-10000元奖励;同一违法行为如出现多人举报,第一举报人为受奖者;对属于正在整改或监管部门已掌握的不予奖励。举报人在被告知奖励结果后,可持有效证件1个月内到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逾期未领视为放弃。
市民可通过电话、邮件、信件等方式举报,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接到举报后,由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相关区县依法进行核实查处;对涉案货值金额较大或跨区域违法行为,可以由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核实查处。举报电话:12345,3110719;电子信箱:zbsgsxzgljxbk@zb.shandong.cn;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96号1607室。
新闻推荐
为积极响应张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银村共建主题活动的号召,进一步做好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3月30日,...
淄博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淄博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