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四起案件一审宣判 一人涉嫌故意伤害、贪污被判三年

淄博晚报 2019-03-09 06:43 大字

晚报讯(记者崔晓蕾通讯员马济飞刘臻)昨日记者从淄博市检察机关获悉,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四起案件一审宣判,案情涉及职务侵占、贪污等,其中,1人涉嫌故意伤害、贪污,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近日,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曹培顺职务侵占一案,经淄川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曹培顺犯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被告人仇梅贪污一案,经审理,被告人仇梅犯贪污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李德江故意伤害、贪污一案,经审理,被告人李德江犯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犯贪污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淄川区慕王社区原党总支原书记、居委会主任赵水涛挪用资金案,经审理,被告人赵水涛犯挪用资金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新闻推荐

张店:铿锵玫瑰映红教育“半边天”

■编者按铿锵玫瑰,竞相盛放。走进张店教育深处,记者发现,全区近5000名教师中,女教师的数量占比超过了73%,她们之中有...

淄博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淄博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