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严实苦干拼出碧水蓝天 访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于照春
“今年,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完善市委‘一个目标定位、四个着力建设、十个率先突破’总体思路和工作布局,以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交办问题彻底整改和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的工作导向,以标准只能越来越严、力度只能越来越大、措施只能越来越硬、效果只能越来越好为工作要求,全地域、全领域、全过程、全方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于照春,就如何做好2019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接受了记者采访。
说起2019年的工作目标,于照春思路清晰。
空气环境质量方面: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19天,优良率达到60%;“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突破292天,超过全年天数80%;主要污染物PM10、PM2.5、SO2、NO2、CO浓度持续下降,遏制并力争扭转O3持续上升势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率继续位居全省前列。
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市主要河流消除劣Ⅴ类水体,主要指标COD和氨氮稳定达到Ⅳ类水体要求,总氮指标控制在15mg/L以内;国控河流考核断面优良比率达到50%,省控河流考核断面优良比率达到12.5%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
土壤污染防治、固废及危废污染防治方面:提升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处置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2%,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废旧放射源送贮率保持100%。
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编制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组织并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红线规划勘界工作。
为确保目标落实到位,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严格的保障措施。
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纲,以践行“两个维护”引领落实,以落实成效体现“两个维护”,确保全面完成年度任务,扎实推进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标准、制度、监管体系的引领倒逼作用,促进落后产能退出和结构调整,促进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达标排放和优化布局,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城乡生态保护与修复,促进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深入实施。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层层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领导职责,切实解决制约环境质量改善的问题;督促相关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要求,明确监管责任,强化保障措施,着力抓好重点工程推进落实。加强宣传引导、技术服务和执法监督,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提升企业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
更新完善考核体系。将生态淄博要率先突破考核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进行融合,优化调整考核办法,科学确定考核指标,对区县环境质量状况、改善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季度、年度考核。进一步修改、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结合各镇办环境质量现状和改善率,实行差异化、过程性考核,调动基层环保工作积极性。对有关区县、部门和企业任务部署、推进措施、责任落实不到位以至于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环境质量改善或被国家、省约谈、通报批评的,依据有关规定要求,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责任,推动各项治污任务高标准落实。
注重发挥管理效能。持续加大全市信息化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力度,完善提升网格化指挥管理系统,进一步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持续加大日常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排污设施正常运行。持续强化扬尘污染督导考核机制落实,确保全面达到扬尘污染防治规范化标准。严格管控移动源污染排放,确保将重型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抓严管死。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排查,确保水质稳定达标。继续保持“刑责治污”高压态势,通过“刑责治污”促进生态环境源头治理和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形成不敢污染、不能污染、不想污染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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