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高新区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涉民生案件 3天执结42起房屋过户案
晚报讯(记者陈菲菲通讯员王东升赵晓清)近日,在淄川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案件当事人刘先生激动地对高新区法院执行保全中心执行人员说:“感谢淄川高新区法院,感谢法官,我的心里终于踏实了!”昨日记者获悉,淄川高新区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涉民生案件,3天执结42起房屋过户案。
记者了解到,刘先生所说的案子是一项牵扯到为74户安置房住户办理房屋产权证照的案件。2011年8月6日,被告淄博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淄川区洪山镇某小区居民分别签订了《房屋拆迁协议书》,约定了房屋拆迁置换的相关事宜,并由被告办理置换后新房的房屋产权证照。但是房屋拆迁置换后,被告迟迟没有为小区居民办理相关证照,自2018年11月开始,74名住户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上高新区人民法院。
经过法院先期调解,截止到2018年12月底,有32户住户相继办理完房屋产权证照,另外42户住户却因种种原因迟迟没有办理。2019年1月2日起,42户住户先后到法院立案,申请强制执行。为了妥善处置这起群体性执行案件,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淄川高新区法院立即指派专门的执行小组负责,集中优势执行力量,快执、快结,确保让案件当事人能过一个平安快乐祥和的春节。
1月7日执行小组集中汇总相关案件,并第一时间与相关住户进行沟通交流,充分了解42户住户的诉求焦点;1月8日、9日,执行小组分别为42户住户出具执行裁定书并准备好一切相关材料;1月10日上午10点,淄川高新区法院干警携带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来到淄川区行政服务中心,仅用了20多分钟就顺利完成了法律文书送达、盖章等法律规定的一切手续,本案全部顺利执结完毕。刘先生告诉记者,4年前就因房屋产权证的事和开发商交涉过,却一直没有结果。“我们去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法官说3天可以办完这42个案子,我们还不相信,今天眼见为实了,我们打心眼里佩服淄川高新区法院的办事效率!”
此次案件是淄川高新区法院集中执行涉民生案件的一个缩影。年关已至,淄川高新区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把追索工资、扶养费、抚养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案件作为全院工作重点,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大力缩短审理周期,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确保涉诉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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