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监督 念好“紧箍咒”打好“预防针”

大众日报 2019-01-16 10:01 大字

□本报记者刘磊

本报通讯员杨杨王铠瑄

教育提醒常态化

敲响“警示钟”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正确行使,就能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反之就会成为以权谋私的魔杖。因此,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把党纪国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守住底线、不碰红线。”这是淄博市张店区水资源管理办公室主任臧刚在全体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后的心得体会。

近年来,张店区纪委监察委创新机制,充分发挥教化警示功能,做实做细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出台《关于开展对拟解除党纪政务处分人员进行定向测评办法》,通过“一案两会”教育、廉政谈话提醒、党纪党规知识测评等方式,及时跟进警示教育,真正让党规党纪入脑入心、敬畏常在。2018年以来,共对11名拟解除处分人员进行党纪法规知识考试,全部满分过关。组织全区53名副县级领导干部集中观看《失衡的代价》《“象牙塔”里的蜕变》《失控的“雅好”》等警示教育片,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震慑常在,切实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去年,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86批次,31000余人次参加。

为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震慑力,张店区纪委监察委及时向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各级党委(党组)发送“廉情提醒函”,按照“一案两会”制度,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或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分管领导及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列会点评。同时要求所在单位党委负责人现场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查找主体责任落实中的不足。去年,对4个典型案例的单位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深刻汲取教训,敲响思想警钟,让处分决定冷冰冰“一张纸”变为警示教育活生生的“一堂课”。

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

念好“紧箍咒”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是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也是检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是否有效的新标准。第一种形态是纪委监察委履行监督之责的首道关口,面宽量大、点多线广,是第一道防线。”区纪委常务副书记、区监察委副主任滕春生说。

为把好第一道关口,守住第一道防线,张店区把严明纪律融入日常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当好“婆婆嘴”,推行逐级廉政谈话制度,明确对信访、巡察、审计、办案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凡是没有进入办案程序的都第一时间发送《廉情提醒函》,并开展廉政谈话,严格执行《张店区廉政谈话实施办法》,采取下发廉政谈话“明白纸”、现场督导检查等方式,不断促进廉政谈话的精准性、实效性和常态化,把党员干部叫停在违规破纪之初。

为克服怕得罪人的心理,纠正纯粹“为谈而谈”的倾向,根据被谈话对象的家庭背景、岗位职责、性格特点等,认真分析反映的问题,制定详细的谈话方案,列出谈话提纲,什么问题可以谈,什么问题不能谈,什么问题先谈,什么问题后谈,做到心中有数、靶向发力。为体现廉政谈话的严肃性,明确各级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班子成员和主要部门负责人实施谈话;属下属单位负责人的,由分管领导实施谈话;通报到个人的,由分管领导和所在派驻纪检监察组实施谈话。对落实谈话不到位的,由区纪委监委进行约谈,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2018年以来,开展个别提醒谈话4581人次、警示谈话330人次、诫勉谈话116人次。

同时,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组织第一时间发送《廉情提醒函》29份,针对村居负责人(非党)违纪、乱发津贴补贴、公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发放《监察建议书》18份,下好违规破纪前的“先手棋”。2018年,运用“四种形态”共处理党员干部825人,其中第一种形态604人次,占比73.2%,位列全市第一位。

前移监督关口

打好“预防针”

“本人郑重承诺: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2018年6月,张店区出台《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的意见》,在全市率先提出党员干部向社区“亮身份、作承诺、树形象”,通过列出负面清单、规范请示报告、在社区亮明身份接受监督和开展“廉洁家访”等方式,真正让监督“长牙”、制度“带电”,完善全方位监督机制。目前,全区机关2959名党员干部完成到社区报到工作,并签订廉政承诺书。

“监督是纪委监察委的基本职责,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保护,今年来,我区持续深化运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日常监管评估系统’,在原有监管信息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廉政风险防范,新增“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监督等情况纳入系统,实行台账化、动态化管理,做到精准确认、靶向监督。”区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孟倩说。

张店区持续聚焦各级党组织在党内监督中第一位的责任,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突出责任传导,通过区级党政班子成员定时参加所联系的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召开的廉政专题分析会的方式,一方面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准确掌握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生态状况,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早提醒、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另一方面层层传导压力,倒逼镇(街道)、部门班子成员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原则。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本着对党员干部健康成长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把监督和纪律挺在前面,让“红脸出汗”成常态,才能体现对党员干部的真正关心与厚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主任孔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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