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名下无财产 起诉有用吗
案情简介:经常有朋友来找律师咨询:“借款人没钱,起诉有什么用,不是浪费诉讼费和律师费吗?”“对方名下没有房子,没有车辆,也没有工作,我起诉又能干嘛?”“对方宁愿坐牢,宁愿被拉入黑名单,都不还钱,我起诉有用吗?”其实说来说去,很多朋友就是怕起诉了对方也没财产可供执行,自己瞎忙活一场。
律师分析:老赖到底有没有财产,要起诉和申请执行了才知道,所以说遇到不还钱的老赖,应该尽快去法院起诉,因为诉讼会有如下收益:
在正式提起诉讼之前,很多债权人通过调查可能发现债务人名下确实没有财产,就认为起诉也没什么意义,但其实这很有可能是债务人造成的迷惑假象。房产、银行存款、车辆等财产信息只有在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保全,或请律师持法院立案受理通知书、协查函或承办法官所开具的调查令向相关单位查询。才可能查清债务人真实财产状况。
没有经过法院裁判确定的债权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且债务人是可以提出抗辩和异议的。经济往来中,很多债权人都没有保留交易凭证及相关有效证据。时间久远,便失去收集、补充证据的最佳时机,导致债权无法得以确定,造成自己损失。
《民法总则》中规定了民事诉讼时效,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就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一种措施,一旦债权人怠于诉讼,又无法提供其曾经主张过债权的证据,那么债权一旦经过诉讼时效,就很难受到法律的保护了。
债权人不必担心诉讼费用的花费,诉讼费用是由败诉方来承担的。债权人提起诉讼,一般需要向法院预先缴纳诉讼费用,但是一旦债权人胜诉,诉讼费用将会退还,并且由败诉方承担,同时律师费也或将由对方承担。如果双方的债权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在向法院起诉之日前的利息败诉方也需要承担。一般判决也会支持直到偿还清本金之前所产生的利息和罚息。
即使债务人目前确实没有财产,也不能说明以后没有财产。山不转水转,不能确定债务人以后没有东山再起的时候。经过法院判决确定并进入执行阶段的债务是跟随债务人一辈子的,一经发现债务人财产便可随时申请法院恢复执行。应该没有太多人愿意一辈子背着债生活。另外,债务人死亡的,视情况,其继承人也需要在其继承的债务人遗产范围内继续偿还债务。
有一些债务人名下的财产不容易执行,而债权是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度的,即便是债权人有有力的证据,也不能采用强硬的手段,可是一旦有了生效裁判,就能持生效裁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所以,朋友们可以大胆的提起诉讼,对于老赖,只要其有能力执行判决却拒不执行的,法院就有权进行司法拘留。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老赖,还会面临刑事法律风险。
孙健律师
法学硕士,MBA。擅长刑事辩护、民事代理、经济纠纷处理。
电话:13678638753
地址:张店区华光路272号博大广场A座五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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