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孙丽华:让折翅雏鹰重返蓝天

淄博日报 2018-12-04 01:01 大字

□本报记者毕研华通讯员王甜黄莹

11月23日,首届齐鲁最美十大检察官评选揭晓,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孙丽华登上了最高领奖台,是淄博市唯一当选的检察官。

从当初公诉科未成年人办案组,到今天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孙丽华作为一名专门与孩子打交道的检察官已经整整16年。16年来,进校讲法、案后走访、心理辅导,足迹遍布淄川的每一所学校,她用爱心陪伴孩子们成长;面对犯了罪的孩子,不仅查“犯了什么罪、应如何处罚”,更要探究“为什么犯罪、该怎样挽救”,她在挽救和矫治上殚精竭虑。她领衔创立的“苗苗工作室”,像园丁一样培土、浇灌,为涉案少年送去司法关爱,进行心灵救赎,让花蕾重新绽放;“三个1对1”工作模式,为家庭教育“把脉”,给涉案少年父母支招。

未成年人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决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价值不在于办多少案件,而在于挽救多少涉罪未成年人,这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民心工程和社会工程。

2014年,在淄川区检察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孙丽华牵头建起了“苗苗工作室”,以教育、感化、挽救为目的,构筑起检、校、家、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关爱平台,并延伸出了“苗苗系列”特色工作品牌:聘请39名“爱心守护大使”、设立“爱心关护站”,为涉罪未成年人搭起回归的桥梁;在全区中小学开设了“苗苗课堂”进校讲法,开通“苗苗热线”,与青少年在线交流互动;自行编印“苗苗读物”,赠送给在校学生和涉罪未成年人,教他们做人做事、依法维权。“苗苗工作室”已成为淄川区检察院一个靓丽的品牌,先后入选“山东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工作项目”、全省十大未检品牌、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巾帼文明岗,获得最高检、团中央领导的肯定。

青少年犯罪影响的不只是一个人的一生,更是一个家庭的未来。为此,孙丽华和同事们在全市检察机关设立了首家“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通过开展个性化的品行指导,量身定制帮教措施,让涉罪少年回归社会,走好未来的人生路。

17岁的小蒲是一名中专生,家在山区,家长省吃俭用供他上学,可他沉迷网络,为给游戏卡充值盗窃学校食堂现金9000多元。直到案发,小蒲的父母才知道孩子走上了邪路,又伤心又着急。孙丽华与心理医生一起对小蒲进行心理辅导,找症结开处方,与小蒲的家人签订帮教协议。小蒲戒除网瘾后,痛改前非,凭借一技之长找到了工作,很快成为单位里的业务能手。

翻开每一本未成年人案卷,都会感受到孙丽华和未检科同事们的细致工作和良苦用心,对每一起不捕、不诉案件,她们都精心定制“检察官寄语”,指出其行为的过错、原因和危害,鼓励他们重拾生活的勇气和信心。

“阿姨,我上个月送餐700单,全市第一名,获得了优秀员工奖!快看看!”2016年11月的一天,一个青年人在父亲的陪同下,来到孙丽华的办公室,把两本烫金荣誉证书放到了她面前。青年人叫马超(化名),半年前与朋友聚会时,在朋友的怂恿下,参与了摩托车盗窃。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孙丽华通过阅卷、提审、走访学校和居委会得知,案发时马超只有17岁,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有自首、认罪、悔罪情节。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未检科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给予6个月考验期的决定。孙丽华与马超的父母签订了帮教协议,每周电话约谈一次,每月与马超面谈一次。“我现在送外卖,送一单挣5块钱”、“天天排队取餐、赶路、送餐,挣钱太不容易了!”……大家的努力慢慢有了成果,看到马超重塑自我,自信自立,孙丽华很欣慰,考验期满,她立即给马超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离开时,马超提出一个请求:“阿姨,我半年来的思想汇报能给我复印一份吗?这些经历是我生活中的珍贵回忆,我想留个纪念。”孙丽华满足了他的心愿,目送着欢呼活跃的马超融入人群,越走越远。

对办理的每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孙丽华她们都不限于一诉了之、一判结案。16年来,淄川检察院未检科对212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和品格认证,依法作出宽缓处理:对32人作出了附条件不批捕决定,68人重返校园,5人考上大学,对51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通过考察帮教,无一人重新犯罪。这些折翅的雏鹰,在孙丽华和未检科同事们的悉心呵护下,又自由地翱翔在蓝天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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