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已由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通过,并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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