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市反家暴妇女庇护中心已成立10周年 年均庇护12人次,最年长者81岁
本报11月22日讯(记者马玉姝通讯员吕志远)今年11月25日,是联合国确立的“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记者了解到,当遭受到家庭暴力时,除了村(居)委会、妇联、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的帮助外,还可以到淄博市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中心寻求帮助。
2008年,“山东省淄博市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中心”由市妇联和市民政局在淄博市救助管理站正式挂牌成立。从那一刻起,淄博市救助管理站就承担起“开展家庭暴力救助工作,及时受理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求助,为受害人提供庇护和其他必要的临时性救助。”的重要工作。
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救助对象是因遭受家庭暴力无处安身,需要提供临时庇护场所的妇女儿童。受助人员到达中心后,救助管理机构将无偿为他们提供食物、住所,提供脱离暴力的生活环境。通过生活照料、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手段帮助其解决问题,脱离暴力环境和恢复身心健康。
根据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统计,中心自成立以来,年均庇护遭受家庭暴力妇女及儿童12人次左右,平均服务时间3.5天/人,接受庇护的服务对象年龄跨度从1岁到81岁。
目前,淄博市反家暴维权工作集中力量,高度重视,打造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维权专业团队。同时加大投入,完善功能,引入心理辅导、法律援助和社会工作机制。聘请心理咨询师为他们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
此外,围绕服务对象的生活、学习、娱乐、医疗等需要,中心投入资金60余万元,配套完善各类救助设施设备几十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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