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纪委监委打出“组合拳” 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大众日报 2018-11-01 01:55 大字

□本报记者刘磊

本报通讯员杨杨王铠瑄

思想引领

锻造过硬队伍

10月19日下午,淄博市张店区纪委监委机关各支部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重温入党誓词,全文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组织收看《弄潮儿向潮头立》宣教片,通过强化党性体验督促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四个服从”、践行“两个维护”,自觉做党纪国法的“捍卫者”,政治生态的“护林员”。

今年以来,张店区纪委监委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到张店区组织生活体验中心接受党性体验,开展廉洁宣誓、重温入党誓词、参观王渔洋纪念馆等系列活动,夯实政治思想根基。

“人员方面实行交叉配备、混合编成,做到优势互补、岗能相宜。”区纪委常务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滕春生介绍,张店区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和“新时代、新理念、新担当”大讨论活动,带头学习宪法、监察法和党纪党规,促进思想大解放、观念大更新、作风大转变。进一步强化履职培训,采取专题辅导、考察学习、实践跟学等方式,补齐业务短板。

同时,张店区强化内控机制建设,通过制定《纪检监察干部“25个不准”》、建立廉政档案、设置去向指示牌、完善审查全程录音录像、打探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回避、离岗离职从业限制、案件处置重大失误责任追究等制度,开展“清风家访”活动,严防“灯下黑”。

“执纪者必先守纪,执法者必先守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监督范围更广了,权限丰富了,经受的考验也更加严峻,在行使权力上必须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必须严之又严,始终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张店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孔杰说。

精准定位

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这个办法一目了然,不仅公开了机关工作人员的‘行踪’,提高了‘透明度’,而且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工作秩序。”10月26日,张店区廉政教育中心副主任孟倩指着办公室门前的“去向指示牌”说。

指示牌上边附有每名干部的照片、姓名及职务,标识着“在岗、开会、外出、其他”四类去向状态,张店区纪委监委从小事着手,从细微处抓起,把对内监督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融入平常。

“合署办公以来,不断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构架监督新格局,实现监督全覆盖,让监督的‘天眼’无处不在。”孔杰说。

张店区用足用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日常监管评估系统”,构建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新增廉政风险防范、“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三公”经费开支等情况纳入系统管理,实现监督考核即时化、动态化、全程化,坚持明责、考责、问责一体化推进,促进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细落实落地。目前,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57个党组织和10名党员干部进行党内问责,以“问责”推动“尽责”。

1-9月份,张店区纪委监委运用“四种形态”共处理党员干部674人,其中第一种形态487人次,占比72.3%,位列全市第一。发放《廉情提醒函》24份,针对村居负责人(非党)违纪、乱发津贴补贴、公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发放《监察建议书》12份。

同时,张店区还出台《关于规范村居干部廉洁履职的暂行规定》,严格规范办公用房和村务用车标准,实现村务活动“零接待”,在全区推行“村银通”,从源头上预防虚假列支、坐收坐支、截留挪用等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深挖问题线索,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和打掉“保护伞”“关系网”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10名党员涉黑涉恶问题予以立案调查,开除党籍6人,结合扫黑除恶进行土地违法专项治理,全区规范承包合同1780余份,集体土地净增2200余亩,每年增加集体经济收入3600余万元。

完善机制

促进监察工作有序高效运转

在监察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如何确保纪法全面贯通、法法无缝衔接,是纪检监察机关能否高效、顺畅履行职责的关键。

张店区纪委监委积极探索试行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工作机制,以学促知、强化融合、创新机制,用好党纪和国法“两把尺子”,确保反腐败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今年以来,处理2起留置案件,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围绕审查调查、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常用文书、办案协作等,张店区纪委监委先后出台了11项工作制度,强化与政法部门协作配合,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以流程再造、流程优化规范运行机制。

“针对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各环节制定出台集体会商、分办会商、初核会商、立案会商、办理会商五种制度,力促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轨道。”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房成介绍,张店推行执纪审查模块化管理,将案件初核划分为家庭资产、通话轨迹、银行资金流、权力寻租、社会关系等五大模块,强化分析研判,做到快查快结。

不仅如此,张店区纪委监委研究制定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流程图,并印发《案件监督管理信息统计表》和模拟卷宗,加强同政法部门沟通协调,深化“流程再造”,全要素试用调查措施,实现1+1>2的效果。

“审查调查实行一案一指定、一案一授权,切实把监察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每周会商一次案件办理情况、工作衔接配合数据,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真正做到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切实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孔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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