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级公租房保障资格年度复核工作开始 复核条件不符的家庭将限期腾退
晚报讯(记者商萍萍)昨日记者获悉,2018年市级公租房保障资格年度复核工作开始。10月17日至11月30日,复核工作小组将对幸福城公租房小区全体保障家庭进行复核。拒不配合年度复核工作或存在瞒报、虚报、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无条件腾退其租住的公租房,住房保障部门5年内不再受理其公租房保障申请。
记者了解到,本次复核对象为幸福城公租房小区全体保障家庭,复核内容包括家庭收入、住房、财产情况是否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家庭户籍及家庭人口数变化情况;是否存在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房屋租金情况;是否实际入住承租的公租房;是否存在将承租的公租房转租转借情况;是否存在改变公租房用途情况;是否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与终止情况;与公租房保障资格相关的其他情况。复核需要提供《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证》或《淄博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证》原件(申请公租房报名时已提交的除外);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与年度复核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核的保障家庭,视为自动放弃保障资格,收回其承租的公租房。因故确实无法参加年度复核的,需向市住房保障中心作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适当后延复核日期,但最长不超过10日。对经复核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通知运营管理单位续签租赁合同;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不再续签租赁合同,限期腾退承租的公租房;拒不腾退的,将采取法律措施,强制腾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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