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名目不清,实际公摊面积不明,公摊面积的范围实在是太过宽泛——公摊:一个公开却不公平的“秘密”
□本报记者 孔令海
日前,人民日报刊登的《买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得70平方米,这么坑的“公摊面积”到底怎么来的?》一文在网络热传,“取消公摊面积”的话题引发了不少市民和网友的热烈讨论。
在桃园小区内,记者听到几位市民在谈论着关于小区房价的事,不时感叹现在房价涨得飞快。市民于民带记者来到他刚买的房屋内,房屋面积123平米,而公摊面积占了21平米,根据现在的房价每平米8000元计算,仅仅是21平米的公摊就高达16万元!于民郁闷地对记者说:“由于公摊面积的存在,相当于多花了十几万买了些水泥,原以为买了120多平的三居室,真正能使用的不过是紧紧凑凑的100平而已。”本来买的是100平的房子,公摊达到20%左右,实际居住面积直接从100平的三居直接变成了70平的单身公寓……这样的感觉让很多市民头疼不已,却又无处说理。记者从住建部门了解到,在周村区,大部分新建小区的楼房,特别是高层,公摊面积都在差不多20%左右,而一些多层和老旧小区的公摊面积比较小。
所谓的“公摊面积”,主要包括房屋的门斗、门厅、门廊、大堂、过道、走廊、前室、电梯、楼梯、管井、屋面间、设备用房、外墙和保温等区域。换句话说,购房者买到的其实就是整栋楼,除去仓储和车库之外都是购房者房价消费的部分。由于法律法规对所谓公摊面积与比率的规定与监管存在一个非常模糊的“灰色地带”,导致公摊大小基本上是由开发商说了算。至于每栋住宅动辄百分之二十甚至三十的公摊比例是怎么算出来的,到底有多大的水分,实际公用面积有没有这么大,很多老百姓并不真正了解,这就造成了一些开发商“浑水摸鱼”的情况。再者,很多开发商将公摊比例定得高,到了真正用到业主身上时,却将面积压得低低的,最典型的做法就是将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对外租售,把小区内的公共用地也租给商户经营以收取租金,业主不但要为这个空间面积买单,还要月月多缴物业费,所以小区有车位出售的市民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很可能这块区域就有你的“公摊”,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记者从区住建局了解到,周村区房产销售政策都是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执行的,没有接到任何“取消公摊面积”的通知。而目前我国内地只有重庆试点按套内面积收费,其他省份仍是按房子的建筑面积(包含公摊)写入房本,计算销售价格。关于公摊面积的处理,我国尚无明确法律法规出台,公摊完全掌握在开发商手里,也就成了无良开发商打擦边球的工具之一。目前普通的商用住宅不可能取消公摊面积,如果没有公摊面积,那你购买的商品住宅将失去近乎所有配套设施,如小区的健身设施、绿化环境、配套的道路等。
采访中,大部分市民都表示赞同取消公摊面积。“能取消公摊面积是好事,如果价格不变那就更好了,这就相当于给房价打了一个折扣。”市民宋毅表示,不过开发商肯定不愿意降价卖房,还会通过其他名目把价差补回来,正如一句老话说的:“羊毛出在羊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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