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取得突破性进展

淄博日报 2018-09-27 10:30 大字

□本报记者魏廷宝潘玉通讯员徐艳娜报道

本报讯今年以来,淄博市文化消费工作积极探索“居民文化消费激励+文化消费券”模式,致力于打通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共通渠道,兼顾居民进行文化消费的便捷性,实现了文化消费试点模式的集成创新突破。截至9月26日,共有上线企业门店106家,发布活动1912场次,分享次数65万人次,实现核销1010万元,直接拉动消费1.2亿元,拉动比1188%。淄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荣获首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优秀组织奖。今年6月,淄博市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受到文化和旅游部表彰并获资金奖励。

2017年,淄博市被文化部确定为第一批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是全省唯一的地级市。为牢牢抓住这一历史机遇,淄博市积极探索文化消费试点模式,扩大文化消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首先是公共文化服务积分激励。搭建淄博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平台“e文齐韵”。依托移动端(微信公众号)+大数据管理系统,鼓励居民前往公共文化场馆参观,通过在文化消费平台上进行注册、签到、评价、分享来获取奖励积分,并兑换相应优惠券,居民通过兑换优惠券享受线上优惠部分,并可叠加享受文化企业通过的其他文化消费优惠。目前,上线公共文化场馆71个,涵盖市县乡镇(街道)三级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站等,签约企业(门店)106家,补贴范围涵盖出版物、电影电视、文化旅游、文化创意、文艺演出、文体培训、文化用品等多个文化类别,补贴比例从20%-50%不等。其次是发放文化消费券。在“e文齐韵”发放零积分文化消费券,居民无需积分,只通过注册即可领取消费券,大大增加了文化消费的便捷性。同时,依托山东文化消费信息服务云平台开辟“淄博文惠购”专区,发放文化消费券,引进最先进的“OAO店网一体化智能经营模式”,实现线上线下的信息、交易、结算、用户、物流、服务等资源相融合和资源互通、信息互联、相互增值的能力,使文化企业在参加文化消费活动过程中,推进了企业经营模式的转型升级,增强了市场竞争力。三是举办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2017年以来,连续两年举办淄博市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消费季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整合资源、普惠大众、双促共融”原则,通过构建“六大板块支撑、线上线下联动,各区县协同推进”的文化活动体系,实现全民共同参与,共享文化资源,共品文化盛宴。

在搭建线下平台的同时,淄博市还依托文化企业、商户及各类文化场馆、影院、书店、文旅景区、文体广场等载体开展文化惠民消费活动,搭建多元化的文化消费平台。加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力度,加快大型文化消费载体建设进度,截至8月底,全市累计改造提升60个镇办文化站、1532个村(社区)文化大院、1414个农家书屋,已免费送戏下乡3678场,举办文化骨干、文化工作者培训5188场,举办稷下讲堂、儒学讲堂548场,组织文化志愿者相关活动2775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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