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到“0”的突破 市安监局零跑腿事项真正实现“零跑腿”
□本报记者李承琳通讯员刘广胜
“以前办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业务,平均每项跑一、两次腿是常有的事。现在好了,只要电脑登录网站,足不出户,即可掌上办理,真是太方便了”。近日,刚刚办完业务的中石化淄博分公司工作人员安冬冬,对如今市安监局的行政审批效率赞不绝口。
记者了解到,2018年以来,市安监局按照全市创建“三最城市”和为企业群众办事“一次办好”改革理念和目标要求,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以“四个到位”为抓手,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确保了“零跑腿”事项真正实现“零跑腿”。
“零跑腿”事项是指企业和群众通过网上或自助终端等方式即可办理,无需到部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领取办理结果等手续的事项。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市安监局及时梳理淄博市安全生产领域“零跑腿”事项,经过多次讨论和学习,依据七部法律法规、二十部部门规章,最后确定7项“零跑腿”事项分别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首次申请、变更、延期申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核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审核,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审核。
随着“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如何使改革向提高企业群众“获得感”“满意度”转变?淄博市安监部门着力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全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环境。市、区县安监局实行服务事项统一、开放时间统一、服务流程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对外开放统一“五统一”标准。同时,采取提前告知、容缺受理、你邮寄我付费、办结通知、寄出后通知等有效措施,不仅保证了办理质量,更缩短了办理时间。市安监局机关党委纪委还对行政许可逐项进行电话回访,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告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诉电话,加强监督。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安监总局55号令规定,行政审批部门应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予以许可的决定,而我们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结,兑现了对社会的承诺。”市安监局行政许可科负责人介绍说。
办事零跑腿,服务更走心,正在淄博安全生产领域变成现实。据统计,2018年以来,市安监局共办理“零跑腿”事项363件,真正做到无一件事项,需要企业群众到窗口亲自当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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