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均调处民事纠纷6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区调解中心:用心调出“和谐音”
□本报记者 刘靖
前不久,王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内传出一阵阵欢声笑语,侯某等8名群众喜滋滋地接过了王村镇某浴池负责人的赔偿款,一起历时半年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事件的起因还要从2017年11月19日说起。当天,侯某等人在王村镇某浴池洗澡时,因浴池管道老化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后,侯某等人多次与浴池负责人协商赔偿,但因双方对赔偿数额意见不一致,均未达成协议。王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该案后,立即对当事人展开调查,并经耐心沟通,尽力寻求双方均可接受的赔偿金额,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和辖区的社会稳定。
对周村区广大人民调解员而言,这不过是一起普普通通的调解案件,然而正是这一起起案件的圆满调解,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愈发稳固。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在5月10日召开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区调解中心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这是对广大人民调解员多年辛勤付出的最好褒奖。
人民调解是一项涉及法律、心理学、社会学等多学科领域的综合性工作,对人员素质要求较高。为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区调解中心每月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他们改变了以往关起门来搞培训的单一模式,聘请法官、律师、优秀调解员,通过专题讲座、座谈交流等方式,为人民调解员讲解法律法规知识和调解方法技巧,使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素质有了较大提高,为人民调解工作扎实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区调解中心还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和调解工作流程,人民调解经费落实到位、保障有力,有力激发了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
调解重在案结事了,避免矛盾升级。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区调解中心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化解的工作方针,及时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将社会和谐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在调处纠纷时,他们与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法院等单位协调配合,提高律师参与度,加大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力度,使人民调解协议的合法性、履行率显著提升。他们还想方设法为当事人提供高效的调解服务,从速从快调处矛盾,促进了纠纷的合法解决,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群众满意度逐年攀升。近年来,区调解中心年均调处民事纠纷6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未发生因调解不及时、不得力而导致民间纠纷转化为群体性事件或刑事案件的情况。
为了从根本上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最大限度减少纠纷产生,区调解中心在人民调解实践中坚持标本兼治,积极介入、调处已发生的矛盾纠纷,促使当事人依法达成调解协议,督促其积极履行调解协议约定的义务,做好人民调解治“标”工作。同时,通过抓好对群众特别是当事人的普法教育,来提高群众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增强群众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诚信待人的意识,有效减少了矛盾纠纷的产生,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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