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发布 考核为C级将约谈有关负责人
晚报讯(记者孔晓文崔晓蕾)昨日,市政府网站发布了《淄博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据悉,考核工作从2018年到2020年,每年开展一次,考核结果分A、B、C三个等级。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由市联席会议对该区县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办法中提到,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等情况。考核的重点是建立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督查问责等机制情况,以及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情况、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情况、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情况、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银行卡制度情况、建立和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情况、对欠薪违法行为实施联合信用惩戒情况、欠薪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周转金设立使用情况、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情况、各级各部门配备的清欠工作力量和统计数据报送等情况。
考核工作于考核年度次年年初开始,3月底前完成。按照区县自查、实地核查、综合评议的步骤进行。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基准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符合下列条件的,考核等级为A级:1.领导重视、机制健全、有专人负责,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备、落实得力,工作成效明显;2.考核得分排在全市前三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为C级: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欠薪问题突出的;2.发生2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或发生1起及以上因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3.发生1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4.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的。考核等级在A、C级以外的为B级。
对考核等级为A级的,由市联席会议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由市联席会议对该区县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被约谈的区县政府应当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被约谈后2周内提交书面报告,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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