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购房人数多于可售房源,应公证摇号再销售 违规售房将限制网签并联合惩戒

淄博晚报 2018-04-21 10:26 大字

晚报讯(记者商萍萍)记者昨日获悉,市房管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该通知提到,意向购房人数多于可售房源的,应采取公证摇号方式进行公开销售,严禁内部预留房源或设置全款优先选房等限制性条件。若违反该通知,将被限制网签销售并联合惩戒。

根据通知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申报价格备案,建立楼盘表。取得预售许可后,应在十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严禁捂盘惜售或变相囤积房源。开发企业应按照备案价格,预售许可的面积进行公开销售,并实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不得高于备案价格销售房屋,不得捆绑搭售或者增加附加条件的方式销售房屋。若意向购房人数多于可售房源的,应采取公证摇号方式进行公开销售,由公证机构全程监督,严禁内部预留房源或设置全款优先选房等限制性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销售现场公示规范开展商品住房销售活动的书面承诺,并将该承诺在申报商品房价格备案时提交房管部门。

据悉,违反该通知的,市房管局将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采取限制网签销售、暂停合同备案、暂停受理新申请预售许可、暂停预售监管资金办理等方式,并通报淄博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组成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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