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开展“铭记·2018清明祭英烈”主题活动
晚报讯(记者刘琳通讯员张慧卿)3月27日,市民政局转发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铭记·2018清明祭英烈”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铭记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作出巨大贡献和牺牲的英雄烈士,大力弘扬烈士精神,营造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良好氛围。
《通知》指出,全市各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缅怀纪念活动,积极引导群众自发前往烈士纪念设施参观、瞻仰、祭扫;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网络平台等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特别要利用好“中华英烈网”和民政网站群的阵地作用,及时高效传播烈士精神、红色文化和活动动态,重点宣传本地区、本部门开展的重大活动以及本地的著名烈士事迹,深入挖掘烈士家书等资料,广泛开展纪念征文活动,组织撰写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的理论文章,有条件的要在本级民政工作网站或相关网站开设专题或专栏并建立“中华英烈网”专栏的链接,形成集群化宣传教育效果;要积极倡导文明祭扫和网络祭扫,全市各级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广泛宣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发布文明祭祀通告,引导群众在祭扫过程中保护好烈士纪念设施,维护好英烈的光辉形象,坚决杜绝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和诋毁英雄烈士名誉的行为。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组织,注重实效,充分认识“铭记·2018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清明期间铭记和缅怀烈士活动;同时要加强领导,确保安全,各级民政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细化措施,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确保烈士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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