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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晚报 2017-10-18 10:39 大字

(上接8版)34、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管科: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工作;组织查处食品流通环节的违法行为,参与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并进行监督抽样工作;指导小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分管领导:葛金锋

科室负责人:岳爱军35、市人防办市人防指挥中心警报通信科:负责落实全市人防指挥通信和预警报知网络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任务,并依法进行监督监察;负责落实全市人防通信和预警报知业务的培训;负责全市人防警报通信社会化管理的监督监察;负责人防空情接收和无线短波通信网的管理和战备值班工作;担负战时防空、平时防灾警报发放任务。

分管领导:张涛

科室负责人:李海永36、市物价局综合法规科:拟订贯彻国家和省物价政策、法规的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起草价格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价格工作规划和价格改革方案;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政策建议;负责市场价格综合分析,提出调控市场价格措施的建议;会同统计部门公布全市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组织开展价格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信息公开与网络管理工作;承担价格宣传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价格听证工作。

分管领导:孙立江

科室负责人:商佃明37、市金融办银行协调发展科: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银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全市银行业发展总体规划;掌握全市银行业运行情况,调查研究全市银行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改进方案和政策性建议;加强与国内外银行业的联系沟通,引进设立分支机构,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组织协调政银企合作,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强与银行业监管机构的协调沟通,配合监管部门做好银行业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

分管领导:薛仲联

科室负责人:朱天训38、市广播电视台社会事业管理稽查处:研究提出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建台审查和申报;检查监督全市广播电视部门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负责全市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生产经营许可证和接收卫星传送境内(外)电视节目许可证的审查、申报和年检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企业有线电视站的年检审查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负责宾馆、饭店、有线电视网络视频点播业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工程、有线广播电视系统、地面卫星接收设施建设的设计、施工、安装业务的论证、报批和测试验收工作;指配全市广播电视专用频段内的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制定全市各级广播电视专用网维护管理的具体规定,管理市属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微波站和有线广播电视专用网,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管理全市广播电视科技工作,指导新技术的研究引进和开发利用;负责本系统重要科研项目的审核、申报及科技成果的开发应用工作;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设施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调查研究、起草有关法规和行政复议工作。

分管领导:丁正

科室负责人:刘永祥39、市地震局震害防御科:负责草拟全市震害防御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地震灾害预测、预防;管理全市抗震设防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建设工程审核工作;管理全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已建房屋建筑震害预测;负责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地震灾情速报;负责全市地震应急预案的起草、修订及备案工作;草拟本市防震减灾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法规、规章的会签工作;承担防震减灾执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参与草拟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集中行使地震行政执法权,承担地震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

分管领导:何斌

科室负责人:王岩40、市老龄办老年人权益保障科:协助有关部门拟定维护老年人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具体负责老年人权益保障和省、市优待老年人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协助、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处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承担市老年法执法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分管领导:赵炜生

科室负责人:王凤芹41、市信访局接访科:负责到市委、市政府上访群众的接待处理;按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及时向有关区县和市直部门交办上访案件,并负责检查、协调、裁决;承担省、市交办的上访老户的稳定工作;对省信访局遣送移交给淄博市的上访人员,负责接收并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监控、教育、稳定工作;综合反映来访情况。

分管领导:张涛

科室负责人:蒋志亮42、市档案局保管利用科: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接收、征集、保管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管理库房和库房内各种仪器设备;负责档案资料的开发和档案目录的交流工作;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整理、鉴定、销毁工作;负责编制档案资料的各类检索工具工作。

分管领导:王汝玉

科室负责人:胡元玫43、市房管局市住房保障中心: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住房保障、房产资金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定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监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发放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监督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运营管理,做好住房保障家庭资格准入和退出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监督保障性住房的配租、配售及使用情况,配合物价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相关价格标准的核定工作;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质量保证金交存、使用和退还等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存量房交易资金收存、支出和使用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住房保障、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等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承担住房保障、房产资金监管等相关档案的管理工作。

分管领导:王伟

科室负责人:牛淑红44、市公用事业局燃气管理办公室:制定全市燃气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的实施细则或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区县燃气管理部门开展的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制定和完善全市燃气安全目标体系,负责燃气安全日常管理及安全职责目标监督考核工作;组织落实燃气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及问题督促整改;掌握全市燃气安全工作动态及信息,推广应用燃气安全新技术、新成果;负责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及燃气经营站点资质的审查工作;负责燃气工程的立项审批、设计审核及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工作;负责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工作。

分管领导:聂曙光

科室负责人:班振华45、市畜牧兽医局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负责全市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工作;负责动物疫病的诊断、检测;负责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预报、预警、防控风险评估及疫情管理、动物防疫物资管理工作;承担畜牧兽医科技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

分管领导:于文江

科室负责人:王军

46、市粮食局储备粮管理科:拟定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的中长期规划、收支存计划;提出地方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及吞吐调节计划建议;综合协调粮食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市内产销区粮食余缺调剂,建立国际粮食购销协作关系;承办粮食收购许可证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工作;指导全市粮食购销有关工作和粮食市场体系建设;拟定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储备粮管理,对地方储备粮进行监管,编制全市粮食仓储设施建设规划,参与指导大型粮食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编报市级储备粮承储单位年度基建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执行国家和省粮食质量标准和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承担紧急状态下粮食运输管理工作;指导粮食行业科学储粮、规范化管理及农户科学储粮;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领导:杨士鹏

科室负责人:高山47、市农机局产业发展计财科: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业务的发展规划及各类农业机械的结构调整方向和措施;组织大型农机化项目的论证、申报和管理;具体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管理工作;编制各项专用资金的投放计划,并监督实施;具体负责农机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农机化统计和信息工作。

分管领导:齐英玉

科室负责人:王立东48、市供销社经济发展科:制订和落实全市供销社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发展规划,争取有关开拓农村市场和建设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政策支持;指导全市系统日用品、农产品、重要农资、烟花爆竹、再生资源等业务开展和经营服务网络建设;负责本系统经济运行分析、电子商务、96621热线和扶贫工作;指导本系统企业经营管理、业态创新、品牌建设、技术改造和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等工作;指导本系统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交流、对外贸易、农化服务工作。

分管领导:孙树田

科室负责人:孙振业二、行政执法类(40个)

1、市经信委市节能监察支队: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委托,负责对全市用能单位执行有关节能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用能单位的用能行为、用能设备进行检查、检测;负责对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产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受理节能违法案件的投诉、举报工作;负责对节能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

分管领导:彭学华

科室负责人:武继刚

2、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负责辖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辖区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先期处置发生在辖区高速公路上的治安、刑事案件和应急事件。

分管领导:张正祥

科室负责人:王兴林3、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拟定全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承办全市性社会团体,涉外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承办市直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监督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查处其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承办全市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检查;指导,监督全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分管领导:陈晶

科室负责人:徐业东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处: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宣传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察;具体负责劳动监察案件的调查取证,查处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等。

分管领导:李建成

科室负责人:郭光彩

(下转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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