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晚报讯(记者孙艳芹)昨日从周村区纪委获悉,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作用,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党员干部清廉过节,周村区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周村区南郊镇石埠村村委委员张振生违规收受礼金、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1月24日,南郊镇石埠村村委举办办公楼搬迁庆典活动,时任村主任张振生邀请本村企业及附近各村代表参加,共收取礼金9400元,张振生于当天中午组织参加庆典的部分人员到饭店就餐,花费2350元由张振生签字入账报销。2017年8月,南郊镇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周村区实验中学艺体部主任张士海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7年1月,张士海在任周村区实验中学艺体部主任期间,违规向有关人员发放加班补助,共计4380元。2017年8月,周村区教体局党委给予张士海党内警告处分。
周村区工商局出租车市场管理所所长陈阳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19日,陈阳外出学习培训期间,参观游览与学习活动无关的景点,费用1205元在周村区工商局财务报销。2017年9月,周村区直机关工委给予陈阳党内警告处分。
周村农商行驾驶员朱景宝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4月10日下午,朱景宝私自驾驶单位公车到其个人经营的商店接其儿子回家。4月11日上午,朱景宝私自驾驶单位公车到其个人经营的商店并将车辆停放在商店门前。2017年8月,周村农商行党委给予朱景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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