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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5610名“老赖”纳入“失信黑名单”

淄博晚报 2017-09-15 10:39 大字

晚报讯(记者陈菲菲通讯员胡卿)张店区人民法院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张店区法院在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加快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自2016年以来,共将5610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拘传156人、拘留460人。

为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加快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自2016年至今年8月,张店区法院审执结各类案件20963件,其中执行收案10582件,执结案件8376件,执结率79.15%,到位标的64.54亿元,直接过付资金7.3亿元。在此基础上,该院共将5610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并在高消费、出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子女入学、入伍等方面予以限制,促使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偿还债务。公开曝光失信人员280人。截至目前,在曝光的“老赖”中,有30人履行了义务,标的额达100余万元。

该院率先在全国范围内与网通、电信、移动三大运营商合作,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手机通信设置提示彩铃的方式,对老赖们实施通信警示。截至目前,已对30人进行通信限制。

对有财产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实行严厉打击,采取移送公诉与自诉并行模式,及时追究刑事责任。2016年以来,该院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拘传156人、拘留460人,罚款100万元,搜查67次,移交公安涉嫌拒执犯罪3件3人,立案判决2件2人。

记者了解到,为确保在2017年底前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任务,张店区法院全面推行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执行案件的全部节点录入系统,利用电子卷宗,将执行流程全部公开,当事人可以及时、全面掌握案件执行情况,借助信息平台与执行法院进行信息沟通,保障当事人知情权、程序参与权的行使,确保执行过程“看得见、听得到、查得着”。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与金融机构、车辆管理等部门协作,积极推进“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在全国任何一家银行的账户、银行卡、存款及其他金融资产,可以通过网络方式采取查询、冻结、扣划等执行措施。自2016年以来,张店区法院累计发送存款、车辆、房产等财产信息查询2.2万次。

为全面推进解决执行难,有效解决执行资产变现难的问题,张店区法院率先在全市开通淘宝司法拍卖,截至目前,先后对169件案件的涉案财产在淘宝网拍平台上进行了发布、公告和拍卖,并已成功拍卖30件。此外,此次发布会上公布了3起典型案例,记者整理了其中1起。

挪用农民工工资

被执行人依法拘留

2015年10月11日,被告临沂市河东区某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与被告淄博市临淄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扩大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由前者承包后者总包的淄博市张店区湖田街道办事处某社区还迁房住宅楼工程中的部分项目,前者遂组织原告王某某等122人进场施工,后该工程因故于2016年1月16日停工,经前者与原告结算,共欠原告劳务费126万余元,同时确认后者欠前者人工费总计130万元未付。2016年7月,原告王某某等人起诉,请求判令二被告共同支付上述劳务费用130万元。

被执行人淄博市临淄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2016年10月取得了张店区湖田街道办事处某社区居委会支付的劳务费66.48万元,并在协议中约定该款项只能用于支付原告王某某等122名农民工的劳务费用,不得挪作他用,但该款并未支付给王某某等人。经法院调解后,被执行人承诺按期支付款项,但到期都未支付。张店区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查明,被执行人临淄某建筑公司有多套房屋,但都已经被其他法院多次查封,有划拨土地一宗,该宗土地无法变卖处理。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张店区法院对其法定代表人做出拘留十五天的处罚,被执行人淄博市临淄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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