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占母亲赔偿款 司法拘留十五天 高新区法院对“老赖”开出拘留单
晚报讯(记者陈菲菲通讯员丁宁相新宇)亲儿将母亲获赔的死亡赔偿金据为己有,罔顾法院判决,面对执行法官数次好言相劝仍无视法律权威,心存侥幸拒不执行。近日,淄博高新区法院执行局依法对这起案件的被执行人齐某开出了司法拘留十五日的罚单。
2015年1月10日,原告杨某的亲弟弟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意外死亡,杨某的儿子齐某作为交通事故案件的代理人替其母杨某领取了赔偿款共计12余万元。母亲杨某多次向儿子齐某提出索要赔偿款,儿子齐某以各种理由拒不返还,为此,杨某提起诉讼,向高新区法院提出了返还赔偿款的诉讼请求。经审理,法院认为杨某有权取得交通事故赔偿金,齐某占据该赔偿金于法无据,应当返还原告杨某。判决生效后,齐某仍拒绝返还赔偿款,杨某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后,考虑到双方是母子关系,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院执行局承办法官以对齐某做思想工作为主,劝齐主动履行义务,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将会受到罚款、拘留、信用惩戒等严格的法律制裁。开始齐某借口可以给母亲买房用,此后态度越发恶劣,更是“豪言壮语”称无论如何绝对不会给她钱,公然挑战法律底线,藐视法律权威。法院执行局果断决定对齐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眼见着法院动了真格,被执行人齐某开始配合起来,主动上交赔偿款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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